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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优化平台管理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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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标准化、智慧化、便捷化”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见证管理,完善场所设施,制定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现场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一是推进标准化智慧化建设,保障评审工作严肃性安全性。

  物理隔离评标区,设立电子见证室。2020年中心对办公区与评标区进行合理规划,设立评标区专用通道,对评标区与办公区进行物理隔离,解决了评标区、办公区共用通道的评标安全隐患。建立了电子见证室,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交易中心见证人员不再进入评标现场,在电子见证室通过音频、视频系统对评标过程进行服务和见证,解决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长期驻留评标室的弊端,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标的公正性。

  制定评标区管理规定,严肃评标评审纪律。为进一步规范评标区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安全有序,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规定》,同时配套制定《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见证室现场纪律》,对进入评标区、见证室的招标(采购)人代表、评标(评审)专家、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进场秩序和场内行为规范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交易中心通过进场检测、身份核验、专家迟到登记、代理机构进场登记等手段,完善各类人员进场流程,在具体工作中实行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见证记录,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强化评标区管理进一步严肃了评审纪律,减少了泄密风险,保障了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升级评标通道检测设备,提升现场管理智慧化水平。交易中心加大投入配置智能化设施,升级专家通道智能安检及门禁系统和通讯工具智能检测设备。自动检测入场人员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工作的随身物品,准确分辨是否携带待机、关机、移除电池、移除SIM卡等任何状态下的通讯设备。实现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二代身份证及电子身份证识别等功能,通过与之相连的单通道闸机,实现对进出评标区域专家的出入控制。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根治专家迟到顽疾。

  评标(评审)专家迟到是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管理难点之一,存在评标前泄密串通的可能,损害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2020年,交易中心制度建设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宣传劝导与依规处理相辅助,坚决治理评标评审专家迟到行为,专家迟到比例由35%减少至0,并持续保持迟到零记录,遏制住了专家迟到风气,提高了评审效率、减少了泄密风险。

  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现场管理,促使专家行为自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6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对评标(评审)专家迟到行为加强管理的通知》,对因迟到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违规专家进行现场教育和诚信记录。通知规定评标(评审)专家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扣减相应评审劳务报酬,并进行诚信记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此项目评审资格,并进行诚信记录。迟到专家在《迟到专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按迟到时间依规进行处理,并对迟到行为按照“一标一评”进行备案。这一措施得到了评标(评审)专家高度认可,促进了专家行为自律,使参与评标(评审)的专家能够端正评标态度,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明确责任,规范现场管理,有效履行见证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有关部室对开评标现场进行见证服务,对发现的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及时提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处理。对开评标现场服务人员不依法履职,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分,促进开评标现场服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见证服务,优化开评标现场服务环境。

  是履行交易见证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突出公共服务定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于2021年3月出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对进场项目实施全过程可追溯交易见证服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环节管控,数字见证,全过程追溯。《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标准,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从项目登记至中标或成交结果确认,全部纳入见证服务范畴,明确了交易项目见证服务的范围、内容、见证服务的形式、异常情况的记录等。《见证服务规定》将见证方式明确为电子交易系统记录和现场音视频见证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数字化见证模式”,升级网络、音视频监控、智能化设施,综合利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全封闭式管理的专家评标现场实行数字监督,采用语音、视频的方式全景全程电子化记录现场评标的过程,并存档可追溯。

  助力行政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交易中心通过见证对交易过程及程序、交易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证明,不仅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而且根据需要为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实时现场监控音视频等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资料和数据,协助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交易主体及进场交易项目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交易行为责任可究。

  《见证服务规定》将交易平台服务管理延伸至进场交易项目全过程见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是着力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效防范了交易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净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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