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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修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部分条款

发布时间:2021/06/18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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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明确将修订《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部分条款。

  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决定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附件3《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附件4《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作出修改。通知强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生效之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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