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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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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优先抓好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作为突破口,全力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要素供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部署,系统谋划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将“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三个确保”加强要素供给:一是确保人员配置。市、区均成立家庭发展事务中心,设置专人专岗,市区街居四级协同联动。二是确保资金到位。财政每年兑现9000余万元用于优生优育、普惠托育,普惠托育项目地方配套超1亿元。三是确保有地可用。率先出台《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明确“每万人管理单元内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900平方米”“新建小区按每千人10个托位、老旧小区按每千人6个托位规划”,还规定“存量建筑改建托育免于办理规划变更”等。

  (二)坚持优生优育,完善生育服务。率先推出遗传病免费筛查、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母婴安全制度纳入市对区绩效评估;产检、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免费婚孕检一站式服务,妇幼指标多年领先全国全省。

  (三)坚持科学宣教,强化医育结合。市、区妇幼设立婴幼儿养护规范指导中心,试点“机构—社区—医院”三位一体模式,将儿童、孕产妇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发挥亲子小屋、育儿站作用,编制《育儿手册》入户分发。利用地铁和楼宇电梯电视等平台播放宣教短片,弘扬新时代婚育文化。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作为全国首批、福建唯一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入选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厦门努力做到“四个率先”:率先创新托育备案模式,针对小微型托育点,实行新型监管,促进广泛布局。率先出台国企办托奖励政策,相关成本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并予绩效加分。率先试点托育职称评审和质量评估,高、中职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将育婴师、保育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率先打造多性别母婴室,数量密度领先全省。

  一是围绕“有得托”扩供给。依托工会、国企及闲置公共资源建设公办托育园,在家门口、工位旁建设普惠托育点。建成托位1.91万个,其中普惠占五成,项目实施以来增长35.16%。

  二是围绕“托得起”降价格。实施建设、改造及运营补助系列政策。设计激励性奖补,提高低龄段托育率,收费平均下调30%,其中低龄班下降50%以上。

  三是围绕“托得好”提质量。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安全由政府兜底。提供标准化医育结合服务和安防用品,推动人口、卫生、托育信息互通,提高数字化水平。

  三、以减轻负担为落脚,让群众轻松“养”

  一是强化生育保险保障作用,今年以来生育津贴支出11.36亿元,4.91万人次领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享受城市定制普惠商业险“免申即享”,以及家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二是保障房、公租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允许其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是开展生育便民服务,推行“出生一件事”,网上一次通办“出生医学证明、免疫注册、户籍登记、生育险报销、医社保登记”等6个事项,今年已服务2.86万人次。

  四是实施“长幼随学”“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捆绑派位”,为多子女家庭入学提供便利。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行“5+2”课后服务,拓宽寒暑假托管范围,为家庭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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