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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司法规则衔接再迈大步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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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三读通过《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2019年1月18日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以来,该《安排》的最新进展。

  《草案》明确了“向香港法院申请登记内地民商事判决”与“授权香港法院就香港民商事判决发出经核证文本和证明书”两大机制,以便利当事人寻求在香港或内地认可和强制执行民商事判决。

  香港回归25年来,内地与香港共签署了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文件,涵盖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九大内容,基本实现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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