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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政策支持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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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珠海市发布《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对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给予扶持,最高奖励达200万元。 

  《办法》从市级层面支持内地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将通过奖励补助、事后补助、配套补助等方式,支持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港澳科技成果转化、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 

  其中,对获认定的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将采用奖励补助形式,最高奖励200万元,用于支持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科研活动;对港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采取竞争择优评选方式,以事后补助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20万元;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将采用配套补助形式,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级或省级立项资金给予不超过50%的市财政资金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科研活动;对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及由港澳有关单位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将采用配套补助方式,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级或省级立项资金给予不超过50%的市财政资金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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