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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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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门市政府审议通过《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准入政策。该方案将于75日正式实施,届时,江门将成为广东省内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据介绍,江门市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省内外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材料(就业、创业、居住、亲属或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向该市落户地“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同时,申请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在江门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江门市各地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庭户的,需征得就业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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