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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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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事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院围绕“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明确涉企立案实行立案接待首办负责制,谁接待谁负责,不办结不下班,当日事当日结。

  武汉海事法院将进一步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涉诉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诉前调解,通过跨域、网上、邮寄立案及网上开庭、调解等方式,实现最低成本诉讼;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允许边受理边补充材料。

  武汉海事法院还明确,慎用涉企案件保全措施,非情况紧急且确有必要的情形,不“死扣”船舶;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对超过6个月未结的诉讼案件实行督办,船舶、房产等标的物评估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十项措施还对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完善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延伸海事司法便民服务链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海事法治宣传、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电话等作出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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