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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01/11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近年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相融合工作,实现了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努力创新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目前,全市14.2万户市场主体现已按国际通用色序进行信用风险分类,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提供精准服务奠定基础。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让“监管规范”。一是完善抽查制度。通过市市场监管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导入有效市场主体检查库和执法人员库,并根据风险分类等级检查要求,可快速分组匹配检查名单。同时,检查人员按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录入执法终端即可上传至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云系统,实现管数据全程电子化,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2021年,组织参加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分别联合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检查市场主体18家。

  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让“监管更准”。一是运用颜色警示实现分类等级。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设置不同的抽查检查比率和频次,既降低了对守信市场主体的干扰,问题发现比例也由过去的38%提高到79%。二是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分类式监管。严格控制抽查频次。重点加强对警示类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将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投资安全列为重点,先后制定《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产品质量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鹰潭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重点监管规范文件,监管精准性明显提升。截至202111月中旬,双随机抽查警示类市场主体共1349户,占抽查警示类市场主体总数的20.3%,其中红色警示类市场主体184户,占5.0%。深红色警示市场主体15户,占0.5%

  扎实推进信用监管工作,让“服务更好”。一是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完成。截至2021630日,2020年度全省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3%,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多出1.4个百分点。二是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取得进展。截至202111月底,全市6个区(市)政府、管委会和29家市直企业信用协同监管单位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归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计17.6万余条。三是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持续深化。截至202111月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4462户/次,信用修复4182件,修复率93.7%。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837户/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信用积累有了新提升。

  提升服务企业质量,让“办事更快”。一是开通信用修复“网上办”。截至11月底,全市市场主体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异常名录移出475件,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783件。二是实行网上住所核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采用QQ、微信视频远程核实经营地址的方式予以确认后,免除现场核查。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实施网络核查住所438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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