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在湖北黄石举行,围绕构建检察特色企业合规制度展开研讨。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第二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湖北被确定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随州市、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为湖北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
“黄石被确定为全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赋予黄石先行先试的重任,这是对黄石的肯定和鞭策。”黄石市委书记郄英才表示,黄石以试点工作为抓手,聚焦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动企业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促进市场主体与经济社会协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说,黄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被确定为湖北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的重要创新举措和抓手,把办好企业合规案件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要务,既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又充分发挥基层创新活力,激发企业合规动力,力争打造企业合规办案的“黄石样本”。
此次研讨分为“企业合规的制度构建与探索”“企业合规的监督、考察、评估等实务探讨”“企业合规典型案事例分享”3个单元进行,由《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学术支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会上,17名专家学者、第三方监管人和检察机关代表围绕企业合规的制度创新、实践探索、典型案事例等不同侧面谈了对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认识和体会。
截至目前,黄石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件,其中检察建议模式10件,企业合规考察模式4件,涉及企业13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