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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率先开展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促进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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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发改产业〔2020〕752号)印发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围绕破解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广泛听取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实施方案》,统筹部署、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回收处理体系。一是支持企业搭建“互联网+回收”平台。支持深圳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济南建设分拣中心,在济南、青岛、潍坊、临沂等市开展上门回收业务。支持爱博绿与家电生产企业和有资质拆解企业合作,开发建设“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加快推进废旧家电拆解项目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进一批拆解项目建设落地。2020年全省新建废旧家电回收中转站、分拣中心4家,在建新增废旧家电拆解能力100万台,省内4家资质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处理“四机一脑”385.6万台。推动组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依托省家电协会和省再生资源协会,组织海尔、海信、银座、九龙、国美、苏宁、中绿等105家成立了企业联盟,有效整合全省优势资源,协调各方合作对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开展促销活动,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一是抓住市场新需求,支持省内家电生产企业加大节能、绿色、健康、智能型家电产品的供给力度,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大力发展网络消费、体验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促进家电消费。二是政府、协会和企业协同举办“以旧换新”和“惠民服务进社区(乡镇)”等活动,引导居民淘汰老旧家电,加快家电更新消费。据山东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初步统计,自2020年10月底《试点实施方案》发布一个月内,通过“以旧换新”带来的销售额突破25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近万台。

  加强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试点实施方案》印发后,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客户端对试点目标、任务和政策进行了多角度宣传解读。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全力配合开展政策宣贯,重点向全省相关企业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二是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结合陆续开展的以旧换新活动,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参与活动的家电品牌及型号、补贴金额、补贴模式,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更新换代。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主动作为、深入推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取得积极进展,广大消费者获得实惠,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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