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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采取若干举措 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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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文件精神,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举措》(吉发改服务联〔2020〕524号),从完善回收网络和渠道、组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等10个方面,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制度,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目前,吉林省现有2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质企业,2020年,共回收废旧家电12万台,其中电视机8万台、冰箱2万台、洗衣机2万台;规范拆解废旧家电总计11万台,其中电视机8万台,冰箱1万台,洗衣机2万台。拆解期间,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规范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指导企业做好以旧换新。指导苏宁易购、海尔集团等家电经销商或品牌零售商开展“以旧换新”家电促销活动,推动家电更新换代;支持欧亚卖场开展“家博会”活动,设立家电“以旧换新”板块,带动家电商品消费。

  推进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环保、节能理念,售卖节能型、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家电等条件作为考核标准,在全省评定8家大型绿色商场,积极推动家电更新升级。

  加强家电回收体系建设。推广“定点、定时、定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工作推动力度。长春市形成了蚂蚁流动回收模式,科学设置回收点,制定规范化回收标准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指导拆解企业异地新建。通过现场帮扶方式,指导1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按照新修订的拆解审核指南要求完成异地新建工作。通过验收,企业贮存场所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视频监控布设合理,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常开展拆解经营活动。截止目前,已拆解再生各类资源近2000吨,产生直接经济价值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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