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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推动数据立法,促进数据共享开放

发布时间:2020/08/12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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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政务数据立法,是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保障。沈阳作为东北亚地区中心城市和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在大数据制度创新、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不断探索并取得一定成绩。

  一、推动制度与平台建设,加快数据共享开放

  沈阳市于2016年颁布实施了《沈阳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办法》,规范沈阳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2017年先后颁布实施了《沈阳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沈阳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网络整合为基础,以应用整合为重点,以数据整合为核心,以共谋共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目标,着力解决“网络条块分割、应用各自为政、数据信息孤岛”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沈阳市建设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归集了32个市直部门的数据,数据量共计13.2亿条,月增量约2000万条。

  二、推动政务数据立法,解决开放共享难点赌点

  沈阳市在数据共享开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敢共享、不愿共享,不能共享、不会共享等问题。为加快数据资源的流动,解决数据开放、共享不足等问题,沈阳市积极探索数据立法。

  在尚无上位法的背景下,沈阳市大数据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性地起草编制了《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草案)》,针对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务数据资源范畴和政务部门职责予以界定,对政务部门间内部系统整合,政务数据采集、留存、更新、评估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条件和程序。

  《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进程,打破信息壁垒,有助于更好发挥数据价值。草案于6月28日通过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三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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