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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03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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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共同部署并提出,京津冀三地应按照协同发展的要求,联合创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自启动建设以来,京津冀三地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协同推进顶层设计,不断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创新三地大数据协同发展模式,建设“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处理中心”,带动社会资源和企业之间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已在交通、航运、旅游、环保、教育、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

  交通领域,三地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目前京津冀互联互通卡已覆盖三地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签署三地“信用交通”联合激励备忘录,开展三地“信用交通”信息共享机制、交通出行领域企业和个人守信“红名单”制度等研究;积极参与全国“出行云”平台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政企合作模式京津冀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要求,完成信息服务平台的初步设计方案。

  航运领域,建设京津冀港口智慧物流协同平台示范工程,立足天津港“津冀沿海港口群综合性门户枢纽”和“集装箱干线枢纽港”的功能定位,通过建设口岸级云数据中心、集装箱码头一体化操作系统、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和无水港物流协同系统,构建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集装箱集疏运体系。依托京津冀三地物流营销网络,构建统一的无水港物流协同系统,实现车货资源无缝衔接和箱迹追踪,打通无水港集装箱集港绿色通道,为腹地客户提供 “一站式”物流服务,增强了天津港对京津冀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旅游领域,三地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京津冀地区旅游信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搭建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建立三地旅游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机制,实现信用信息跨区域公示,推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制作京津冀旅游手绘电子地图;开通京津冀旅游网络平台,通过旅游微信平台,发布“玩转京津冀”信息;发行京津冀旅游一卡通,2019年景区数量达到261家。

  健康医疗领域,三地卫计委联合制定《京津冀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建设方案;共同推进京津冀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医用耗材等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京冀两地率先试点开展通州与廊坊的健康医疗互联互通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共享、健康档案调阅,满足居民跨区域医疗需求。

  教育领域,成立京津冀教育大数据一体化协同推进办公室,推进构建京津冀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并编制完成《京津冀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方案》;启动建设京津冀大数据教育区块链试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京津冀区块链基础核心技术研究和应用落地;揭牌成立京津冀教育大数据专业委员会,由教育领域大数据公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组成,搭建教育资源大数据交流平台,促进综合试验区教育大数据领域深度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环保领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推行网格化监测大气污染,建设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京津冀及周边七省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重点污染源数据的交换共享;加强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联动;推进“通武廊”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地信用主管部门每年进行工作轮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联合制定《京津冀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3年)》,提出“4+4”建设框架,即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互认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4项重点任务和信用惠民、信用便企、特色示范区建设、信用创新驱动4项专项行动;建设“信用京津冀”网站,公示三地行政许可408万条、行政处罚526万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8万条;签署《京津冀社会信用地方标准协同推进框架协议》,形成三地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标准对照清单;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数据清单、行为清单、措施清单调研;协同推进京津冀个人诚信评价体系标准研究;联合新华信用等机构举办京津冀征信知识进校园、京津冀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等宣传活动。

  经过几年的发展,京津冀地区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大数据服务新体系初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创新链条不断完善,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大数据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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