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民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查处落实行业降成本和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等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自查自纠范围及分工
自查自纠范围包括:民用机场收费、航油价格、空管收费等情况,民航发展基金、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等情况。
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民用机场收费、航油价格、空管收费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牵头制定民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汇总撰写民航领域情况报告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财务司负责组织民航发展基金、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以及撰写相关情况报告。
三、自查自纠政策依据
(一)关于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方面。
1.《民航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民航函〔2020〕145号);
2.《民航局关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支持行业稳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民航函〔2021〕57号);
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4.《财政部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8号)。
(二)关于机场收费方面。
1.《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8号);
2.《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
3.《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
4.《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7〕18号);
5.《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33号);
6.《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行为规则的通知》(民航规〔2021〕46号)。
(三)关于航空煤油价格方面。
1.《关于印发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民航发〔2006〕31号);
2.《关于调整航空煤油进销差价的通知》(民航发〔2018〕41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247号);
4.《关于调整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29号);
5.《关于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函〔2021〕466号);
6.《关于进一步调整航空煤油进销差价的通知》(民航函〔2022〕239号);
7.《关于调整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的通知》(局发明电〔2022〕1086号)。
(四)关于空管收费方面。
1.《关于外国及港澳飞机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08〕2号);
2.《关于调整民航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2〕59号)。
(五)关于行政性收费方面。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14号)。
四、自查自纠重点问题
(一)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
1.不执行行业降成本和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没有减免相关费用或推迟执行有关优惠政策等;
2.落实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优惠政策不到位。
(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
1.对因机械故障或天气原因返航的航班,没有减免相关费用等;
2.对公务飞行的航空性业务收费和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标准超过运输航空机场收费标准等;
3.在收取飞机勤务费的过程中,不按工时规定收费,或多计人次收费等。
(三)自立项目、拆分项目。
1.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
2.对在贵宾室(通道)安检的旅客,在已向航空公司收取安检费或旅客服务费的同时,又向旅客或有关单位重复收费等;
3.航油企业价外收取出车费、运输费等;
4.在收取地面服务费的同时,收取中转货物操作费、拖车费、登机口柜台费等。
(四)重复收费。
1.在收取地面服务费的同时,又重复收取已包含在基本项目中的费用等;
2.在收取桥载设备使用费的同时,额外收取桥载设备操作费等;
3.空管单位在基本服务收费外,另行收取属于基本服务范围内的费用等。
(五)只收费未实际提供服务。
1.对零货邮航班收取货物和邮件服务费等;
2.对自行开展货邮安检的航空公司收取货邮安检费等;
3.在收取飞机服务费的同时,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加收相关费用,如深度清洁费等。
(六)打包收费。
1.打包收取地面服务费,对使用部分服务的航班收取全部费用,如对于靠桥的航班,收取并未发生的客梯车、摆渡车费用等;
2.以打包收费的名义不执行或推迟执行行业降成本和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等。
(七)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转嫁成本。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收费,转嫁成本等。
(八)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为货物邮件提供的消杀服务、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标准等没有执行明码标价对外公布等。
(九)行政收费方面。
1.超标准收取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
2.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五、自查自纠阶段任务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底前)。
各单位(包括相关民航行政机关)自收到本工作方案之日起,全面梳理本单位执行民航价格收费政策的情况,对照重点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认真填报《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各民航企事业单位将民用机场收费、航油价格、空管收费等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底前报所属监管局,民航发展基金、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自查自纠情况7月底前报财务司。
各相关单位收到本工作方案之日起,可向所属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提供民用机场收费、航油价格、空管收费、民航发展基金、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等方面问题线索和证据。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要畅通渠道,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了解本辖区民航价格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督促整改阶段(2022年8月底前)。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应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及时纠正违规收费问题。
各地区管理局要成立督促整改检查组,对照重点问题、前期摸排的线索等,组织指导各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去年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各检查组要开展“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屡查屡犯。为提高效率,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可与本年度检查计划进行融合。
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要根据调查摸排情况及检查情况建立督促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单位和其他部门转交的投诉和问题线索,一并纳入工作台账,重点督办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闭环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民航局组织成立督导组,赴重点地区实地督导。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系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民航价格收费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
各监管局汇总本辖区自查自纠情况并填报《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监管局汇总)》(见附件2)后报地区管理局。
各地区管理局填报《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管理局汇总)》(见附件3),并将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报发展计划司,财务司汇总民航发展基金、适航审查费、航空业务权补偿费等自查自纠情况后报发展计划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当前行业发展极为困难的形势下,开展这项工作,对稳增长、稳预期、稳主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区管理局要结合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自查自纠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疫情形势,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可采取辖区内交叉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远程视频检查等多种督促检查方式。
(三)坚持防治并重。各地区管理局要选取问题线索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重点督促检查,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既要严肃查处各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又要研究剖析乱收费背后的深层原因,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民航领域价格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自查自纠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反映。自查自纠政策依据相关文件请在SES系统自行下载。
联系人:
发展计划司:庞东亮 010-64091730
邮箱:dl_pang@caac.gov.cn
财 务 司:舒潇倩 010-64091783
附件1
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单位 | 问题类型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涉及被收费对象数量(个) | 其中: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备注 |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
合计 | |||||||||
XXX | (一)XX收费 | ||||||||
(二)XX收费 | |||||||||
... |
附件2
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监管局汇总)
单位 | 问题类型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涉及被收费对象数量(个) | 其中: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备注 |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
合计 | |||||||||
XXX | 小计 | ||||||||
(一)XX收费 | |||||||||
(二)XX收费 | |||||||||
... | |||||||||
XXX | 小计 | ||||||||
(一)XX收费 | |||||||||
(二)XX收费 | |||||||||
... |
附件3
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管理局汇总)
单位 | 问题类型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涉及被收费对象数量(个) | 其中: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备注 |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问题个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
合计 | |||||||||
XX监管局辖区 | 小计 | ||||||||
(一)XX收费 | |||||||||
(二)XX收费 | |||||||||
... | |||||||||
XX监管局辖区 | 小计 | ||||||||
(一)XX收费 | |||||||||
(二)XX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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