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地处北京西北部,素有“京师之枕”的美称,常住人口226.7万,面积1343.5平方公里,60%为山区,共有14个镇、298个行政村。近年来,昌平区按照北京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从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不均、人才短缺、设备简陋等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档升级。
一、健全机制,实现村级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区政府印发《昌平区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由区卫健委牵头制定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建设标准、乡村医生岗位和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明确乡村医生岗位待遇补贴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等。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
二是全面优化布局。2022年,根据北京市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总体安排,昌平区将医疗资源重点向交通不便、资源薄弱的“空白村”倾斜,共计新建82家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全区共有乡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村级医疗机构283家(含75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08家村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机构100%覆盖,打通全区农民看病就医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昌平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政策供给,形成了以区财政投入为主、村集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营投入机制。2016-2022年,区财政先后投入建设经费4804.5万元,用于房屋建设改造、购置医疗和医保设备等,平均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投入42.5万元。同时,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每室每年5000元的标准补助日常运转费用,共计投入144.5万元。
二、部门联动,推进村卫生室管理“一体化”
一是加强统筹管理。区卫健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编制《昌平区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方案》,从规划设置、建设标准、人员配置与管理、岗位待遇、设备配置、服务内容等6个方面,与属地镇政府合力推进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由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与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划设置统一,医疗、医保等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统一,药品、医用器械及耗材采购和配送统一,资产登记建账和票据、印章、收费标准统一,绩效考核标准统一。
二是强化规范考核。按照区级定岗、镇级管理、村级使用的管理模式,明确乡村医生岗位职责和人员范围。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设立“乡村医生管理办公室”,对上岗人员从业资格进行严格管理,明确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方可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指导,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补助发放和执业注册的依据。
三是提升功能服务。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实施“人财物”一体化管理,不断完善业务用房布局和服务功能,确保基本诊疗设备和药品种类总体满足村民需求,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村民就医便捷性明显提高。2019-2022年,昌平区村卫生室门诊量达到27.9万人次,医疗费用3005.47万元,其中一体化村卫生室门诊量达到17.7万人次,占村卫生室总门诊量63%,医疗费用2642.84万元,占村卫生室总医疗费用88%,农村基层卫生诊疗量和村民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政策支持,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规范化”
一是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在充分落实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的基础上,2021年昌平区将20个偏远山村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助提高至7000元/月。2016年以来,区财政共计拨付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助4608.3万元。
二是完善乡村医生社保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不能纳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引导其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对纳入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参照本年度本市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最低标准,由区财政补助缴费金额的60-75%;对未纳入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由区财政予以40%缴费补助。2018-2022年共有151名乡村医生陆续参保,区财政对人均保险待遇的补贴由2018年的4360元增长到2022年的9097元。
四、拓宽渠道,注重乡村医生培养“多元化”
一是拓宽乡村医生选用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长期公开招募乡村医生。自2017年以来,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报名人数逐年递增,截至2022年,累计为昌平区培养定向生53人,已有22人完成在校学业并在区医院进行规培,其中6名学员在规培期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3名学员已到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二是提高乡村医生任职能力。对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明确应当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鼓励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按规定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衔接,落实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每年免费组织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的社区培训,同时选派20名优秀乡村医生到区中医院进行为期1个月的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共有乡村医生169人,平均年龄44.8岁,大专以上学历占比56.2%,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占比87.5%,乡村医生招募到岗率81.2%,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59.2%,到岗乡村医生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村医学历、执业、稳定水平“三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