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推动“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完成
先后出台《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制定了相关领域专项节能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主体。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工作会议机制,研究部署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应对气候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将年度目标分解到各领域和各区,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十三五”前四年,上海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07%,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强度考核指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按“十三五”时间进度推进实施能耗总量控制。
二、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
印发《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十三五”规划》,明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质量高、效益好、结构优、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定期发布《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提高产业结构调整选标准。发布《上海市优“化”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化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深化重点行业调整。2016年至2019年,全年共完成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5153项,减少能耗量131万吨标准煤。
积极实施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措施,确保本地清洁能源100%消纳,持续加大外地清洁能源消纳力度。2019年,全市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228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约72%,比重从2015年的4.7%提升至9%。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包括外来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34.6%。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4300万吨左右,较2015年下降超过400万吨,提前两年实现“十三五”减煤目标。
三、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各领域节能工作,着力推进绿色制造、绿色建设、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工业领域,聚焦能效提升、结构优化,“十三五”前四年累计完成能耗强度下降进度目标超过97%。建筑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总量达1.88亿平米,其中68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6237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占比超过80%;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符合条件的建筑全部实施了预制装配式技术,土地出让环节共落实装配式建筑2548万平方米,累计落实超过1亿平方米,新建建筑落实比例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交通领域,中心城区公交出行(不含出租车)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65.2%,全市各类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11141辆,占全市拥有公交车总数约61.5%,全社会推广新能源车保有量突破30万辆。
四、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健全节能减排资金长效机制,已形成1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余个实施细则的资金政策扶持体系。2016年至2019年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际使用超过120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市节能减排项目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认真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及差别化电价政策, 2016至2019年为153家企业落实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约5.4亿元,对本市103户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收取差别电价电费超过1600万元。
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认证,截至2019年末,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共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793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78张。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了节能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累计评定143家A级以上信用等级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绿色融资、项目对接等活动,举办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企业统计数据管理、信用评价、合同能源管理法务、税收优惠政策、绿色融资、保理融资等多场专题培训,2016年至2019年共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70个,节约标煤14.3万吨。
五、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推动能耗在线采集
2016年以来,相继对本市111项能源类强制性地方标准(76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26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9项其他强制性地方能源标准)和159项能源类推荐性标准进行清理,对保留的强制性或推荐性节能地方标准,列入滚动修订计划,不断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目前已经形成单位工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建筑合理用能指南、重点设备节能运行与监测、节能服务规范、节能量审核方法等覆盖工业、建筑、交通管理的节能标准体系。
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已实现885家重点用能单位电力、燃气关口表数据在线采集,37家单位的二、三级能耗计量数据在线采集,12家单位的煤炭计量数据采集,20家单位的热力计量数据采集,数据总条数达到2.5亿条。目前已有90家重点用能单位数据同国家平台实现对接、传输。同时,上海市积极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全市累计有1780栋公共建筑完成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并实现与能耗监测平台的数据联网,覆盖建筑面积823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