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全国天然气供应十分紧张的大背景下,中石油集团公司努力增加本区天然气供应量,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等中石油在疆单位千方百计做好调配工作,经相关方面的不懈努力和紧密配合,按照先民用、再车用、后工业的原则,在乌鲁木齐市天然气需求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保障了迎峰度冬本区天然气平稳供应。
一、主要特点:
(一)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增长。2013年,随着乌鲁木齐市“煤改气”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带动了本区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增长。2013年冬季期间(2013年度11月-2014年3月),预计本区天然气供应量69.3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8.7%。其中:本区北疆、东疆地区天然气供应量45.9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8.7%;乌鲁木齐市民用气供应量24.58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近40%;乌鲁木齐市冬季供暖高峰时期,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070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了21.8%。
(二)乌鲁木齐市“煤改气”工程的全面实施、天然气需求量大幅增长。2013年冬季期间,本区天然气供应紧张重点在北疆、东疆地区。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州三地州略有紧张,经自治区经信委积极协调,确保了平稳供应。2013年冬季期间,在本区北疆、东疆地区天然气供应量45.92亿立方米中,乌鲁木齐及北疆、东疆沿线民用32.0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7.4%;工业企业用气仅有13.9亿立方米。2013年乌鲁木齐市在巩固2012年“煤改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燃气供应区域,截止2013年底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已达1.6亿平米,基本完成了“煤改气工程”计划任务。
(三)民生需求得到了保障。冬季高峰时期,最大限度地压缩工业用气,限制车用气,控制锅炉用气,尽全力保障了民生需求。
二、迎峰度冬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北部、东部地区天然气供需缺口大的情况,采取增加供应量,加强需求侧管理等措施,确保了新疆天然气的平稳供应。
(一)积极协调中石油,大幅增加本区天然气供应计划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亲自带队前往中石油协调,自治区经信委积极与中石油相关部门对接,大幅增加了本区北疆地区,特别是乌鲁木齐市“煤改气”工程锅炉采暖用气,极大缓解了本区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
(二)及时召开天然气供应协调会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会谈纪要精神,为保障自治区天然气的平稳供应,成立了自治区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工作协调小组。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由相关单位参加的天然气保供会议,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部署,相关单位精心组织,紧密配合,严格遵照执行,保障了天然气供应。
(三)增加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计划供应下载量。在已有计划供应量的基础上,增加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计划供应下载量9.5亿立方米。一是6.84亿立方米增供乌鲁木齐市。其中:4.47亿立方米弥补乌鲁木齐市天然气锅炉替代热电联产供热投运的天然气缺口;2.37亿立方米弥补乌鲁木齐市民用气自然增长缺口;二是2.66亿立方米增供北部地区。弥补北部地区民用气供应和部分自然增长率缺口,基本保障了北部地区民用气的供应。
(四)加强需求侧管理。调减了工业用气和车用气6亿立方米。一是调减了北部和东部地区工业用气量5亿立方米。用气高峰期停运吐哈油田公司甲醇、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广汇LNG、新疆新化公司化肥生产装置,并调减了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新疆油田新港公司、石河子以及哈密地区等工业企业用气。二是调减、控制了车用气1亿立方米。
(五)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按照先民用、再车用、后工业的保供原则,制定《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采取一是北疆、东疆地区最大限度地压缩工业用气,限制车用气,控制锅炉用气。冬季高峰时期,甲醇装置停运,化肥、炼油等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油田以油代气,社会车辆停止加气、出租车错峰或限制加气,采暖锅炉低温运行。二是供应南疆喀什、克州的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最大限度地增加天然气产量,与此同时,冬季采暖高峰期,喀什、克州工业企业基本停供天然气,社会车辆停供、出租车错峰或限制加气,采暖锅炉低温运行。
(六)加大监控力度。要求在疆的中石油油田、管道公司以及城市重点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天然气供应日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天然气供应中的问题,保证了天然气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