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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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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钢铁冶炼企业在2021至2022年采暖季的错峰生产工作,环保绩效评级越低的企业错峰生产比例越高。根据《通知》,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错峰生产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部门要确保完成本地区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第二阶段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各有关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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