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并提出在冬奥会筹备、举办期间以及延后期限内,可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此次三地协同行动,将按照必要、适度、精准的原则,运用立法的方式,为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