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三地建立药品监管领域首个统一区域性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29
来源:北京日报
[ 打印 ]

  7月19日,京津冀三地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高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统一监督检查标准,逐步构建三地药物临床试验监管领域协同发展监管标准体系。三地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建立药品监管领域三地首个统一的区域性检查标准,合力推动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京津冀三地药品监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发挥区域性合作示范效应。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