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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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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自202241日至1231日,免征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的省内医院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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