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自5月23日起,降低国产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再注册费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
其中,国产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再注册费分别为每品种9672、8928元,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变更注册费、延续注册费分别为每品种25389、9765、9765元,均比原标准降低4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