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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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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精神和任务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624

  (联系单位:法规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精神及相关任务要求,现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二、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四、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五、设立民办技师学院审批

  六、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延续认定(国家级)

  七、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八、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精神及相关任务要求,现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进一步改革试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一、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

  二、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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