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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年来,截至今年1月31日,海口海关共办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累计进口货值50.6亿元。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包括客车、货车、自卸车、牵引车、挂车及半挂车、滑翔机、飞艇及其他无动力航空器、直升机、飞机及其他航空器、客运或货运船舶、游艇、帆船等100项商品。自2021年1月29日首单“零关税”帆船落地以来,截至今年1月31日,享受“零关税”进口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已涵盖多功能乘用车、多用途货车、滑翔机、直升机、货运飞机、游艇、帆船、集装箱船、甲板货船、散货船、成品油船等多类交通工具,享惠企业18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