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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今年将加快扩大“机器管招投标”试点项目范围,要求招标人选择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含交通、水务工程)施工项目推行“机器管招投标”,每个市县确保至少有1个项目参与试点“机器管招投标”。
“机器管招投标”工作是落实海南省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部署任务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为加快扩大“机器管招投标”试点项目范围,早日实现各市县试点项目的“零突破”,海南省要求海口、三亚、儋州的试点项目在1月17日后(含当日)发招标公告,3月31日前完成评标工作;其他市县的试点项目应于2月17日后(含当日)发招标公告,4月28日前完成评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