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聚焦解决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境外引种通关便利、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种业发展立法需求,重点在农作物品种审定自行试验制度、种质资源检疫监管模式、生物育种管理机制、种业人才发展机制等4方面进行创新实践。据了解,为加快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创新试验管理制度,对于符合海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后可以自行开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