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效推进海南自贸港项目落地,近日海南省正式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特别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应当在竣工前按照不同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规定》发布后,三亚、海口等地陆续发布多宗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公示,土地使用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