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
近年来,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探索开通游艇“琼港澳”自由行等多项支持海南发展游艇产业政策相继出台,游艇产业逐渐成为海南的“特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