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
发布时间:200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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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国家计委发出通知,决定再次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通知规定,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100元,各地市场零售中准价相应等额提高,中国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以国家规定的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和公布各地具体零售价格。
通知指出,继续提高成品油价格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建立与国际市场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决定。实现在政府调控下的原油成品油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建立与国际市场变化相适应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就是要使价格能够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企业,调节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改革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满足国民经济增长需求,保证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近年来,我国石油工业发展一直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自1993年开始,我国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且进口量逐年增加,1999年进口量已占国内原油加工量的20%左右。国际石油价格对国内石油工业的影响愈来愈大,我国石油市场已不可能独立于国际市场之外。实现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可以促进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证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同时,改革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也有利于促进石油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自去年11月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提高的直接原因,是国际市场油价出现了急剧变化。受石油输出国欧佩克组织的限产保价措施影响,以及国际经济增长特别是亚洲经济复苏对石油需求的增加,1999年4月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一改持续低迷的状态开始大幅度上扬,并且在今年3月创海湾战争以来的最高点。国际原油价格累计上涨了130%。截止目前,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仍在高价位运行。这次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提价幅度和调整频率都要小于国际市场的变化,与国际价格水平仍有一定差距,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和国际油价的变动趋势将分步到位。
通知要求,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出台后,各地政府要积极疏导矛盾,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超价和变相加价的行为按照《价格法》从严查处;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油品正常供应,并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