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降成本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新发改收费〔2017〕13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降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前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降成本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以来,随着降成本措施陆续出台,企业税费、融资、人工、用能用地及物流成本负担明显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前三季度我区企业成本累计降低490.1亿元,其中:降低税费负担340.6亿元;降低融资成本0.02亿元;降低人工成本42.2亿元;降低用能用地成本53.8亿元;降低物流成本21.5亿元;其他方面32亿元。
(一)企业税费负担明显下降。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102亿元。2.贯彻落实小微、双创、高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出口退税零税率等优惠政策以及中央新疆税收政策优化服务,国(地)税系统累计减免税218亿元。3.落实国家及自治区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减负项目65项,减负金额9.6亿元。4.取消或停征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进出口环节等领域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近11亿元。5.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6个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查处涉嫌违规涉企收费金额1.86亿元。
(二)多渠道降低融资成本。1.通过取消贷款工本费、承担抵押登记手续费等措施,清理金融中间环节收费,取消收费203项、整合收费98项、降低收费61项,清退不合理收费245.75万元。2.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1.5个百分点。3.推进银税合作,让银行通过小微企业在税务部门的信用等级为其办理相关贷款业务。4.引导银行业合理稳妥定价,对重点支持企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5.开展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两免”信用贷款业务,提高融资可得性。6.拨付上市企业引导资金800万元,支持19家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截至8月末,融资额同比增长53.7%。,融资平均成本为5.48%,在全国同行业处于较低水平。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降低。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分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政府部门实施的20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收费,所需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2.推动审批权限同步下放,全面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管机制,编制《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4.完成130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去行政化”。5.在工程建设领域清理出不符合要求的保证金15.3亿元,已返还14.9亿元。6.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水、电、暖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逐步剥离企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合理控制人工成本。1.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企业和养老保险等费用。2.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中内部退养人员,企业和个人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3.不再为已满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退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或缓缴。五项保险累计为企业减负29.48亿元。
(五)用电用气用地成本继续下降。用电方面:1.将与公用电网并网运行的所有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降低0.01元/千瓦时,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6亿元以上。2.组织电力用户参加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9亿元。3.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交易让利18.4亿元。4.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特殊电价让利3.4亿元。1—8月电力行业累计降成本40.65亿元;用气方面:规范指导各地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梳理整顿减少不必要加价环节和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加强成本监审,减轻用气企业负担;用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化优化建设用地办理程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出让金,降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未利用的工业项目用地成本13亿元;其他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治区专项资金近15亿元、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2亿元,对纺织服装企业给予补贴和支持。
(六)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显现。1.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由2015年的19%下降到16%左右。2.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减免车辆通行费1.58亿元,免征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3.9亿元。3.对合法装载车辆计重收费采取更优惠政策,将享受线性递减优惠费率的基准吨位由全国其它省区执行的20吨降低至10吨。4.对出疆铁路运输的煤炭、棉花等重点产品货物运价实施阶段性下浮政策,为企业让利16亿元,预计全年企业减负21亿元。5.全面降低电气化附加费,预计全年企业减负4.5亿元。6.投资31.3亿元完善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配送站三级物流配送体系。7.对西行国际货运班列拨付运输费用财政补贴资金5000万元。
随着降成本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企业效益明显改善,活力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增强了经济潜在增长能力。一系列降成本措施落地见效,缓解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企业效益明显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明显向好。前7个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427.81亿元,增长1.8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84.59亿元,增长17.2%,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成本减少2.64元,其中,中央和地方企业分别减少3.9元和1.25元。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并做好新政策的预研储备,把降成本工作持续推向纵深。
(一)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征管措施,做好简并增值税税率相关工作。在分级管理、分级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打造“全疆一张网”。大幅度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拟降低气象、地震安全评价、消防产品检验检测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并对收费信息进行集中填报公示。
(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确保10月底前全疆各地均开通网上企业登记系统,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全面开放地(州、市)、县(市)企业名称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告知”、“双反馈”,推进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赋码换证工作。
(三)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试点示范,陆续启动实施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好大宗产品铁路运价下浮政策,降低铁路运输成本。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建议加快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受历史、地理、区位和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新疆电力发展长期面临着电网投资成本高、建设资金不足、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困难和省际间交叉补贴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加快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对新疆电网政策性亏损进行补偿,解决输配电价成本高、省级交叉补贴金额大等问题,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电成本。
(二)建议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我区地方财力有限,推进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难度较大,需要中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全面推进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深化医疗教育机构改革、市政社区职能分离移交,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前三季度降成本政策措施、
文件清单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前三季度累计降成本金额
及构成表
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