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物流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运函〔2016〕243号
各市(州)运管处(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精神,我局结合道路运输发展实际,研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物流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当地农村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满足现代流通体制创新发展对物流运输的需求。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物流运输
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精神,推进全省农村物流发展,鼓励物流企业车头向下,满足现代流通体制创新发展对物流运输的需求,建立完善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现就加快我省农村物流运输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物流是指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提供运输、搬运、装卸、包装、加工、仓储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的总称,包括农业物流和农村消费品物流两部分,农业物流又可分为农产品物流和农用生产资料物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流通环节物流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工农互惠的重要举措,也是道路运输行业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国务院2009年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2012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物流体制改革加快物流产业发展的意见》和2014年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5〕18号)都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完善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立农村物流体系。
近年来,随着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不断向农村拓展,农村物流的基础性地位显得越来越明显。四川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县(市、区)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网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目前,由于存在体系不健全、发展不平衡、流通方式落后等问题, 农村物流运输在根本上仍然不适应扩大农村消费、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当前,农村物流运输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物流组织,提高农村物流覆盖面和运行效率,对于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服务“三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以促进农村物流发展、有效服务“三农”为主线,以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化、“降本增效”为目标,坚持市场引领、问题导向、多方协同、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农村物流企业,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物流运输保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物流运输发展需要
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物流运输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农村公路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先导。目前,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正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市、州乡镇已实现村村通公路,同时加强农村客货站建设,努力在现有农村客运站基础上,通过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建成集客运、货运、小件快运、邮政快递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
我省农村物流发展起步晚,推进经验不足,参照先进发达省份的做法,可以利用闲置停车场地和客运站房为货运车辆停车和货物仓储堆放提供基础保障,拓展客运站的服务功能,增加农村物流运输功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客运站和便捷的农村公路网,充分发挥客运车辆通乡(村)的运输优势,发展农村客运车辆带货业务,开展客车附搭小件货物运输,推进农村物流运输发展和配送体系建立。
农村物流要充分体现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在物流业务中是第一方承运者的角色,依托客运班车、小微货车等交通工具,直接与周边农户实现货物收取与送达。要充分利用客运车辆优势,同时依靠专业物流公司完善成熟的运输网络及信息服务,以灵活、快捷的服务方式,将货物顺利送至目的地。
为此,要在全省县级客运站改造和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中,将农村物流功能纳入客运站改造(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客运站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在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中,要将客车附搭小件货物运输与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有机结合,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与附搭小件货物运输的全覆盖。
(二)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推进农村物流快速发展
各地要积极主动联系商贸、邮政、供销、农业等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行业比较优势,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战略联盟,整合客运站、物流企业、邮政服务、农资生产、农村商超等多种资源,对农资、农产品、农村生活必需品开展特色配送服务。加强与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部门的联合,积极开展运邮合作和连锁配送业务,打造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鼓励物流骨干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物流网点,使用客运站物流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形成辐射城乡的物流配送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广运邮合作,形成共建体系。将其作为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布置主要基础及重要手段,同时积极与其他模式构建的上一级站场及网络进行对接,拓展道路运输农村物流三级体系。邮政部门在农村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站点设施和配送网络,道路运输又有完善的客运网络和客运站点,农村客车限制行李舱通过密度大的班线运输组织,可以实现快捷的寄递配送。通过与邮政部门开展合作,道路运输可以更有效地,更集中地开展农村物流工作,由于邮政网络在农村基层地区的巨大网络优势,这一模式可以作为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布设的主要基础。
二是开放式地引入其他行业。在运邮共建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商贸、供销等部门,对场地的功能进行扩充并规范运营组织,结合经营实际对场地内各项功能进行重新布局规划,达到合理利用的目的。
三是组织配送线路。积极发挥网点的组织功能,从地区网络而非单一末端站点的角度组织运力,进行区域性末端配送,避免资源浪费。
为此,加强与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运邮合作和连锁配送业务,打造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鼓励物流骨干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物流网点,形成辐射城乡的物流配送体系。
(三)培育农村物流主体
为了解决农村物流龙头企业缺乏问题,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深入宣传发展农村物流的重要性,分析发展农村物流的前景和市场潜力,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村物流的发展;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参与农村物流企业在土地、融资、审批、办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三是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加快其向现代物流业转变的进程,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协助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并依托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四是积极支持物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重点扶持项目,为企业争取相应的项目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物流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各地要成立促进农村物流发展领导机构和抓日常工作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负责人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时间、任务、责任“三明确”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农村物流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市场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各地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农村物流发展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全面掌握当地农村物流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思路,按照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求和“农业、农村、农民”对农产品及生活物资运输需求,制定合理推进政策。
(三)落实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工作。各地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推进农村物流发展企业给予相应支持,鼓励参与农村物流发展的企业创新物流组织。
(四)加强引导指导,确保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邀请专家学者对农村物流发展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协调农村物流推进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做好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注重创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