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政办函〔2016〕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组织编制我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统筹建立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效果评估和统计监测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机制。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楼阳生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副组长:高建民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一新 副省长
成 员:王 赋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转型综改办主任
张华龙 省经信委主任
李喜春 省公安厅副厅长
薛维栋 省民政厅厅长
武 涛 省财政厅厅长
白秀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许大纯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郭长青 省环保厅厅长
李栋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袁清茂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关建勋 省农业厅厅长
任建中 省林业厅厅长
孙跃进 省商务厅厅长
朱晓明 省国资委主任
卢晓中 省地税局局长
董 岩 省工商局局长
常高才 省质监局局长
王卫星 省法制办主任
郭保民 省金融办主任
王 坤 山西证监局副局长
胡 军 省国税局局长
吴海平 太原海关关长
李文森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
张安顺 山西银监局局长
朱金渭 山西保监局局长
闫 毅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宋晋冀 山西能监办副专员
赵春雷 太原铁路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设综合办公室和4个专业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负责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土地供应制度等;负责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运输新业态,合理确定公路运输收费标准,规范公路收费管理,规范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等。办公室主任:王赋(兼)。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办公室主任:武涛(兼)。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由省金融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驻晋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扩大长期低成本资金规模,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等。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探索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源,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办公室主任:郭保民(兼)。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比例等。办公室主任:白秀平(兼)。
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由省经信委牵头,开展技术、管理和营销模式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等。办公室主任:张华龙(兼)。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