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暂行)》已经2017年3月1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