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9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制定《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
省审改办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省工商局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制定“3550”改革意见。
一、关于加快推行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优化流程。
1.探索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将企业名称预核与企业的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查询、选择和申报名称,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名称查询自主申报系统、网上智能引导系统、网上扫描系统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等4个“互联网+登记服务”业务系统。大力推进“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的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将登记事项全部“搬上网”,实现区域、主体和业务三个“全覆盖”。同时在网络身份认证核查、移动端登记和电子签名应用、电子档案管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企业开办全过程电子化等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3.推广在线刻制公章。公安部门要加快推广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4.实行在线申领发票。税务部门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登陆政务服务网国税旗舰店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实行在线申领发票,并通过江苏政务专递快递送达。
5.实行银行电子开户。人民银行不再审核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的纸质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对于需要留存的企业公章印模等资料采取在线调取电子印模的方式获取。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年内将“政银合作”银行免费代办网点增加到2000家。
(三)信息共享。
1.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涉企服务部门接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涉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链条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有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切实简化工商登记后各类涉企事务办理的流程和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真正做到用数据推送取代企业跑腿。
2.实现远程事项就近办。工商部门将冠省市名、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明确需由省或市级工商局办理的登记业务,由当地登记机关就近受理,核准机关通过工商内网远程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不受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辖区的限制。
3.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政务部门共享、企业开办服务和后续监管服务三个层次,梳理编制企业开办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公用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根据不同授权,分别采用每日推送(实时推送)、在线调用(在线核查、授权调用)等不同方式共享涉企信息资源。
二、关于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增设不动产登记“四全”服务网点,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优化流程。
全面实现实体经济企业5个工作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获取企业投资建设信息,提前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请登记材料准备工作。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均要张贴醒目标识,确保实体经济企业办事人员进入窗口可以清楚知晓办事流程。对于实体经济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经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同志审查批准后,可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受理,由申请人按承诺期限在领证前补交到位。不能容缺受理的,应及时记录原因,做好解释建议工作。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办理,力争1-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1-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必须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对实体经济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住建(房管)、税务、政务办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先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内的内部协同流程,让群众少跑窗口、少排队、少递交材料。要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和分别存档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实施。登记、交易一体化的地区应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现。窗口柜台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后台联审的便利、群众等待区的必要空间,合理增设材料预审、业务咨询以及应急机动柜台。2017年9月底前,全省各地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标。
(三)信息共享。
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中要加快数据整合,各地应加快整合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为信息共享、社会查询创造条件,并做好数据整合与日常登记业务的有效衔接,及时将整合成果应用到登记中。各地应按照省级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迅速开展信息共享工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原则上由地方部门横向之间共享,需在省级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交换的,通过省政务外网等联通。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在信息共享、社会查询中要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的财产隐私。2017年9月底前,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需要的信息应全面实现互联互通、部门共享。对信息共享不配合、不通畅的地区,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
三、关于加快推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也要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二)优化流程。
1﹒上下联动,落实重点改革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相关部门通过对办理流程进行分析总结,完善简化链条,清理材料目录,形成指导性流程图、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和信息共享目录。各地区要以此作为基础,相互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有效地将集中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多项改革措施逐步整合到流程中,不断优化、提升施工许可流程的办理效率。
2﹒提前介入,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各地要以重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对象,学习推广“预审代办制”经验,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准备指导,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在各项条件具备后一次性换发正式批准文件或者证件。各地还应当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项目代办制度,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各项准备工作。
3﹒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各地要按照《关于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指导意见》,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等十类事项的评估办理流程,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控制周期。同时,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事项的办理效率。
4﹒多图联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各地要根据《关于全省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的指导意见》,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行设计文件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统一反馈,实现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查,技术特别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推行和实施多图联审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无纸化审图、网上审图,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5﹒并联审批,整合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对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等环节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建立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系统实行“一站式申报、业务系统审批、结果信息共享”的并联工作机制,实现施工许可证颁发8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信息共享。
以优化再造后的流程图和各环节申请材料目录为基础,提炼涵盖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共享目录,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和省政务外网实现办理流程相关环节之间的数据联通和信息共享。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3550”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实施方案要亲自把关,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进展情况要亲自督查。各地要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改革督查,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地方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前预警、督促落实。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善于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加快面上复制推广,更多更快地把改革“盆景”变成“风景”。
本意见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附件:1.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图
2.企业注册开业信息共享目录
3.二手房买卖交易登记流程图
4.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目录
5﹒施工许可流程图
6﹒施工许可信息共享目录
附件1
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图
附件2
企业注册开业信息共享目录
资源信息类型 | 所属单位 | 资源信息子项 | 更新周期 | 资源应用说明 |
政务部门共享 | 省工商局 | 企业名称 | 每日推送 | 工商部门将企业登记的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经营异常及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利用,便于相关部门掌握企业的基本经营面貌,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 | 每日推送 | |||
登记机关 | 每日推送 | |||
经营范围 | 每日推送 | |||
经营期限起止 | 每日推送 | |||
企业类型 | 每日推送 | |||
所属行业 | 每日推送 | |||
注册资本 | 每日推送 | |||
核准日期 | 每日推送 | |||
企业联系电话、住所 | 每日推送 | |||
股东信息 | 每日推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每日推送 | |||
身份证号码 | 每日推送 | |||
企业变更信息 | 每日推送 | |||
分支机构信息 | 每日推送 | |||
监督检查信息 | 每日推送 | |||
经营异常名录 | 每日推送 | |||
行政处罚信息 | 每日推送 | |||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 每日推送 | |||
| 省级税务部门 | 纳税人状态 | 每日推送 | 税务部门将企业的纳税状态信息、信用等级信息、案件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利用,便于相关部门掌握企业的纳税经营情况,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
纳税人资格 | 每日推送 | |||
纳税人信用等级 | 每日推送 | |||
税务清税信息 | 每日推送 | |||
主管税务机关 | 每日推送 | |||
税收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 每日推送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 每日推送 | |||
非正常户信息 | 每日推送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参保险种类型 | 每日推送 | 人社部门将企业的参保状态、社保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利用,便于相关部门掌握企业的缴纳社保情况,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 |
单位参保人数 | 每日推送 | |||
参保日期 | 每日推送 | |||
省环保厅 | 公司环保信用评价等级 | 年度 | 环保部门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利用,便于相关部门掌握企业的环保达标情况,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 |
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 | 每日推送 | |||
企业开办 服务 | 省各商业银行 | 企业开立单位结算账户信息 | 实时推送 | 商业银行将企业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信息推送给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单位开户、管理的电子化 |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 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信息 | 在线调用 | 人民银行提供线上平台,个人凭身份证、eID卡等有效证件在线调用个人征信信息,便于相关单位联网应用 | |
省信用办 | 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信息 | 在线调用 | 信用办提供线上平台,个人凭身份证、eID卡等有效证件在线调用个人征信信息,便于相关单位联网应用 | |
企业征信信息 | 在线调用 | 信用办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在线调用单位征信信息,便于相关单位联网应用 | ||
省公安厅 | 公民身份证有效性 | 在线核查 | 公安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等线上政务服务时,在线验证公民身份证有效性 | |
企业电子印模 | 在线调用 | 公安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在线调用电子印模,实现材料确认、电子化开户 | ||
企业开办 服务 | 省级税务部门 | 总资产 | 在线调用 | 税务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调用税务报表,便于相关单位联网应用 |
总负债 | 在线调用 | |||
所有者权益 | 在线调用 | |||
营业收入 | 在线调用 | |||
主营业务收入 | 在线调用 | |||
利润总额 | 在线调用 | |||
净利润 | 在线调用 | |||
纳税总额 | 在线调用 | |||
后续监管 服务 | 省工商局 | 注册资本 | 授权调用 | 工商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调用相关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联网应用 |
股东名称 | 授权调用 | |||
认缴出资额 | 授权调用 | |||
法定代表人对外投资 | 授权调用 | |||
企业对外投资 | 授权调用 | |||
企业变更相关信息 | 授权调用 | |||
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 授权调用 | |||
省级税务部门 | 增值税进项税额 | 授权调用 | 税务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调用补充的纳税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联网应用 |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授权调用 | |||
实缴增值税额 | 授权调用 | |||
企业所得税 | 授权调用 | |||
现金及存款 | 授权调用 | |||
应收账款 | 授权调用 | |||
存货 | 授权调用 | |||
其他资产 | 授权调用 | |||
长期股权投资 | 授权调用 | |||
固定资产原值 | 授权调用 | |||
固定资产净值 | 授权调用 | |||
无形资产 | 授权调用 | |||
流动负债 | 授权调用 | |||
长期负债 | 授权调用 | |||
自有资金 | 授权调用 | |||
开票销售收入合计 | 授权调用 | |||
后续监管 服务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动产登记日期 | 授权调用 | 国土局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调用相关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联网应用 |
抵押权人信息 | 授权调用 | |||
抵押人信息 | 授权调用 | |||
不动产类型 | 授权调用 | |||
抵押物查封登记信息 | 授权调用 | |||
抵押物金额 | 授权调用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单位缴费基数 | 授权调用 | 人社部门提供线上平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授权,调用相关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联网应用 | |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 | 授权调用 | |||
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 授权调用 |
附件3
二手房买卖交易登记流程图
附件4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目录
部门 | 不动产登记部门需共享信息 | 相关部门需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 |
住建 房管 | 1.商品房:楼盘表、预售许可证信息、购房人证件类型、证件号、户籍信息、合同备案号、合同编号、售房人信息、房屋价款、户型等 | 不动产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状况(抵押、查封、异议等)等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
税务 | 1.商品房:纳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标的物坐落、发票号码、完税证号、税种、税额、不征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 2.存量房:(买入方)纳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标的物坐落、发票号码、完税证号、税种、税额、不征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卖出方)纳税人姓名、完税证号、税种、税额、减免税信息
| 1.不动产登记证号、登记面积、登记时间、房屋用途、坐落、总楼层、非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用途(商业、商服、工业等)、性质(出让用地、划拨用地、授权经营用地等)、出让日期、出让年限;共有方式(份额)、所有权人姓名、所有权人身份证件号;共有权人姓名、共有权人身份证件号 |
银行 | 1.银行贷款合同 2.抵押合同 | 1.借款人家庭住房拥有情况 2.不动产(房屋)抵押物的竣工时间 3.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信息 4.不动产抵押查封登记信息 |
公积金 | 1.公积金贷款合同 2.抵押合同 | 不动产(房产)抵押登记信息: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发证日期、抵押权人、抵押设定日期、约定期限(抵押终止日期)、注销日期 |
公安 | 1.人口、户籍身份信息 | 1.土地所有权信息:不动产单元号、坐落、宗地面积、面积单位、用途、权利性质、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2.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起、使用期限止、权利性质、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3.房地产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房地坐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性质、竣工时间、土地使用期限起、土地使用期限止、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4.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项目名称、用海位置说明、用海类型A、用海类型B、海岛名称、海岛位置、海岛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权起始时间、使用权结束时间、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5.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坐落、构(建)筑物规划用途、构(建)筑物面积、土地/海域使用期限起、土地/海域使用期限止、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6.林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坐落、使用权(承包)面积、使用(承包)期限起、使用(承包)期限止、林地所有权性质、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机构 7.抵押权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抵押不动产类型、坐落、抵押人、抵押方式、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起、债务履行期限止、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记机构 8.预告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预告登记种类、坐落、规划用途、建筑面积、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记机构 9.查封登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坐落、查封机关、查封类型、查封文号、查封期限起、查封期限止、登记机构 |
民政 | 1.婚姻信息 | 申请社会救助人员的不动产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证号、不动产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登记面积、登记时间、房屋用途、坐落 |
财政 | 登记机构使用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收取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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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 1.林权审核数据 2.林业调查成果 | 林地、林木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
海洋渔业 | 1.用海批复文件(宗海图) 2.出让合同,包括出让人或用海审批单位、合同编号 3.收回海域使用权或终止海域使用权等批准文件 4.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批准文件(宗海图) 5.电子数据,包括:权利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项目名称、批准文号、用海总面积、宗海面积、用海类型(一级类)(二级类)、用海方式(二级类)、用海位置说明、用海期限、项目性质、海域类别、占用岸线、海域使用金或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格、海域使用金缴纳信息、海域管理编号、界址点坐标 | (电子数据) 1.权利人 2.联系方式 3.项目名称 4.用海总面积 5.宗海面积 6.用海类型(一级类)(二级类) 7.用海方式(二级类) 8.使用期限 9.登记时间 10.不动产证书号 11.不动产单元号 12.抵押情况 13.查封情况 14.是否存在异议 15.是否更正登记 16.相应的注销、变更、转移登记信息 |
工商 |
| 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相相关信息 |
附件5
施工许可流程图
附件6
施工许可信息共享目录
序号 | 环 节 | 申请材料清单 | 数 据 项 |
1 | 项目备案核准 | 备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3.项目总投资额 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申明 核准: 1.申请报告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 备案: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2.项目总投资额 核准: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2.项目总投资额 3.其他 |
2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 | 1.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初审意见及申请报告 2.项目单位节能报告 |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 3.新增能源消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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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单位产品能耗 5.新增能源消费量转换方案 |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说明:属于中介事项。由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用地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按照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承诺书,报设区市或省管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设区市或省管县人民政府呈报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意见中进行说明。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情况进行形式性审查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 |
3.地震安全性评价备案 | 地震安全性评价备案申请表 | 1.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协议或任务书 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4.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委托协议 5.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机构概况 6.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7.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专家名单 8.每位审查专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具体审查意见 9.地震安全性评价针对审查意见修改情况 | |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1.环评审批申请表(含网上申报)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本、公示本、电子光盘)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表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盖章) 6.环评技术服务合同 7.监理承诺(太湖流域的以下几类项目需要提供监理承诺,其他项目不需要。1.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水利工程等生态类项目;2.化工、农药、医药、造纸、电镀、印染、酿造、钢铁、建材等重污染工业类项目;3.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 4.总投资1亿美元(或8亿人民币)以上或环保投资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盖章。 ) 8.现状监测报告(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须在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 9.信息公开证明 10.地方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11.已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投资代码 | 1.项目名称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 4.审批性质 5.建设单位 6.建设内容 7.设计能力 8.行业类别 9.总投资、环保投资 10.环评形式、环评经费 11.全本公开网址 12.项目投资代码 | |
3 |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1.建设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位置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文件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1.建设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规模 4.地块坐落、面积(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中附图扫描件) 5.使用功能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文件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5 | (多图联审)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或设计审核 3.防雷装置设置审核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手续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3.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4.勘察设计单位合同备案手续 5.全套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各专业图纸及相关计算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专项工程项目还需提供工程概算书)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资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或设计审核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新建、扩建工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4.消防设计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改造、内装修: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名称核准通知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4.消防设计文件 5.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需要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审核 新建、扩建工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消防设计文件 改造、装修工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名称核准通知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4.消防设计文件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审查委托手续:①项目名称,②项目地址,③建设单位名称,④建设单位联系人,⑤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总占地面积,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与地下面积,项目总投资,通知有效期,核准机关,核准时间,核准文号 3.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栋号,建筑用途,楼层,高度,其他说明,附件,备注,批准机关,批准时间,许可证号 4.勘察设计单位合同备案手续:项目概况:规模及等级,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及证书号,合同价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属行业类别,项目阶段,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姓名、从事专业、在项目中担当的角色、注册类别及等级、执业印章号,备案核准机关,备案核准时间,备案核准号 5.全套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抽中工程: 备案时间 工程名称 备案文号 抽签结果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体建筑(名称、耐火等级、建筑高度、占地面积、层数、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检查结果 未抽中工程: 备案时间 工程名称 备案文号 抽签结果
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名称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文号 申报时间 设计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单体建筑(名称、耐火等级、建筑高度、占地面积、层数、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建筑类别)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
6 | 施工、监理合同预备案、质量、安全预报监、 施工许可证预审查 | 1.项目编码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应招标工程) 3.施工合同 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应招标工程) 5.监理合同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证明 7.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1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地下设施情况交底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4.保险缴纳凭证 1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16.土地使用证 1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19.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20.资金到位证明或支付担保的原件 21.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22.其他需要的文件 | 1.项目编码:立项文号、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中标单位、中标价、中标项目经理 3.施工合同:合同类型、合同备案编码、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合同价(中标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开竣工时间、工期进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内容、工程款支付约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 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监理费率、总监理费、中标项目总监 5.监理合同:合同类型、合同备案编码、委托人、监理人、签约酬金、监理期限、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证明: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号、进出场时间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分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其中人防面积)、园林工程总面积(其中绿化面积/园林附属工程面积)、结构类型,层次、地基基础类型、工程造价、五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书编号审查日期、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标标段编号、中标日期、监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标段编号、中标日期、施工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建设单位基本情况(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⑤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勘察单位基本情况(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⑤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设计单位基本情况(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⑤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监理单位(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⑦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总承包单位(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⑤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⑥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⑦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建造师等级,资格证书号⑧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⑨质检员姓名,专业,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分包单位(①名称②地址③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承包范围⑤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⑥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⑦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建造师等级,资格证书号⑧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⑨质检员姓名,专业,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 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结论;注明修改图页数,设计变更通知单页数 9. 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现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勘察、设计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资质证书号、资质等级,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姓名、安全考核证号、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号、执业资格等级、安全考核证号、联系电话、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安全考核证号、联系电话) 1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1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号、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 1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地下设施情况交底 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5.保险缴纳凭证:参保工程、时间、费用 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支付内容、金额、进度等情况 17.土地使用证:发证单位、证书号、发证日期、使用权人、坐落、地号、地类(用途)、终止日期 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单位、证书号、发证日期、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 1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监督注册号、监督单位名称 2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监督备案号、监督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