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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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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苏财综〔20162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粮食局,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决定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网络计量检测费、粮油储存品质鉴定检验费。

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本通知自201631日起执行。

 

 

省 财政 厅     省 物 价 局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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