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各地区降成本政策 > 河南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子站
[ 打印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1725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根据通知要求,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方案》。现将总局通知、省局方案一并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31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帮助增值税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更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更彻底、抵扣进项税额更充分、办理涉税事项更清楚,引导纳税人更好地提升对增值税税制的适应程度,确保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持续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由分管营改增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货物和劳务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教育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组,负责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货物和劳务税处主要负责组织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工作的督导;负责组织人员编制营改增政策业务辅导资料;负责组织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评估辅导成效、撰写工作总结。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由货物和劳务税处牵头负责。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要负责提取三类重点辅导纳税人清单;负责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电子申报功能,按照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规则,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对填写不准确、不规范的数据项,及时提示纳税人更正。

纳税服务处主要负责参与纳税人需求和辅导效果的调查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优化办税事项“二维码”图标宣传;负责办税服务厅“面对面”的政策辅导;负责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政策问题解答回复。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主要负责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业务的培训。

教育处负责系统国税干部培训的组织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及政策实施效果情况的宣传报道。

各市、县国税机关应成立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

三、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的对象、内容、形式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文件第一至三条规定。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7-315日)

结合实际制定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广泛征集、整理、汇总纳税人辅导需求,组织编写政策辅导资料;统筹行业类别、纳税人规模、辅导需求等因素,筛选、确定分批辅导名册;组建辅导师资队伍。

(二)实施阶段(316-531日)

各级国税机关按照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纳税人开展分批、分类政策辅导。对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试点以来的运行情况,帮助纳税人深入理解增值税原理和运行机制,熟悉掌握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采取集中现场培训的方式;小规模企业类纳税人可采取网络互动辅导、书面自学辅导等方式;个体工商户可采取书面自学辅导方式;重点税源企业、营改增税负变化异常的纳税人应采取实地调研辅导方式。对税负上升的纳税人开展重点走访。各地市、县两级国税部门应结合实际,合理分工,开展对营改增后税负上升企业的大走访活动。对税负上升的一般纳税人,要面对面开展座谈辅导,帮助纳税人找准税负上升的原因,并从优惠政策适用和进项税额抵扣两个方面开展重点辅导,同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对小规模纳税人要借助税法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办税流程辅导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51-610日)

各级国税部门应高度重视和关注纳税辅导工作的成效,每期辅导结束后,应及时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辅导效果征集、评估、分析,对效果不佳的辅导,必须安排“回炉”培训。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结束后,按照总局报告模板撰写评估总结报告,客观反映辅导工作的整体情况及效果,于201769日前将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

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工作是确保营改增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国税干部素质和能力,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效措施,各地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开展认真抓好辅导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实施。辅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地要加强对辅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配合,确保有需求的纳税人都能够得到不同形式的辅导。各地在工作中既要把握重点,又要注重细节,不得安排纳税人多次跑和多次参加培训,不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需求导向,保证质量。各级国税机关应把提升辅导质量放到突出的位置,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的需求,逐级制定辅导方案,明确辅导方式方法,集约化、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好辅导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前期营改增税负上升的企业、税负下降异常的企业要作为辅导的重点,逐一入户调查辅导,要确保纳税人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收政策。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是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地应按省局要求,定期向省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对辅导工作落实不到位、辅导效果较差的,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系统绩效考评,实施追究问责。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