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大连篇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服务型执法新探索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防控、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服务意识,坚持将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实现从“收件执法”到“靠前服务”、“被动执法”到“主动服务”的转变。
一、健全重大项目开复工制度,实现从“收件执法”到“靠前服务”的转变
疫情期间,针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妥有序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开工复工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八项制度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助力重大项目克服困难,掀起开工复工热潮。全面落实责任制度,按照“市政府牵头抓总、区市县抓属地、市直部门抓行业”原则,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设立全市重大项目“开复工援助热线”83610111,收集项目单位开复工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各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强化“五个一”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团队、一张进度表、一抓到底”原则,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倒排工期、跑表计时、到点验收等方式全力推进。完善“绿色通道”审批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即报即办,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先办后补;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并以电子盖章批准件为批复依据,待疫情解除后补报纸质原件。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动态掌握项目开复工信息,并采取工作简报、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对全市重大项目逐一配备“服务秘书”,为企业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保障。专班推动项目建设,将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特大项目列入市领导工作专班进行推进,着力解决影响项目落地的重大问题。建立问题跟踪督办解决机制,将重大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分解给有关部门,并跟踪督办解决。
二、开通信用信息修复“绿色通道”,实现从“被动执法”到“主动服务”的转变
为避免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因存在失信行为记录无法享受国家和省市的资金支持政策,从而延误疫情防控,根据《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对失信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接受专题培训的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的规定,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紧急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成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服务保障小组。积极对接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解决方案,为11家失信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线上培训。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完成了初审,同时协调国家、辽宁省信用信息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完成省级复核和国家终审程序。在不到1天的时间内,依法依规协助7家企业完成了平日至少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信用修复,极大的压缩了办理时间,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评价。
三、配备社会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以社会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了社会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采用自荐与行业推荐的方式在各行业龙头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配备监督员若干名。重点选择在防治疫情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依法经营能力强、熟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优秀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关心行政执法工作、热心社会监督、有较强观察分析能力的优秀代表。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开展了组织社会监督员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学习,并通过公布联系电话和提供线上交流平台等方式保障监督信息反映、沟通渠道畅通。这一举措是运用社会力量推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探索。
四、加强执法普法宣传力度,以“主动公开”促进“阳光执法”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支持和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此,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利用委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分期分批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分三批次梳理形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文件汇编,涵盖了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市政策文件138份,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快速获取全生产链条各项支持政策,满足企业复工复产亟待解决的涉及疫情防控、行政审批、金融支持、税费优惠、费用缴纳、资金保障、科技支撑、政府采购等14大领域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开复工率95.1%。
建立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匹配的执法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本地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通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办理行政许可等执法业务的途径和执法情况,在委属公众号开设“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方便企业随时随地了解我委执法业务办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