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防控疫情 发改系统在行动 > 法治同行 > 法治动态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宁波篇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 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宁波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响应,制定印发《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在价格管理方面,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介,宣传贯彻《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民生商品价格情况,按规定调整并发布疫情期间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做好政府定价文件相关政策解读。

  二是在粮食储备管理方面,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杜绝在疫情防控中出现虚报瞒报、挪用串换、掺杂使假地方储备粮,骗取财政补贴,应急处置不力等行为。加强对疫情宣传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信用法规宣传,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疫失信信息的归集、公示、管理工作。将疫情防控期间抗拒疫情防控、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等信息按规定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示,为防疫工作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

  四是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加强复工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切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各单位加强与驻地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联动,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及时发放宣传材料、推送相关信息,提高全体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附件: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法规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