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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遗产保护 传承千年水上文明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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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运河是活着的遗产、流动的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大运河文化带作出重要批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近年来,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推动我省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努力实现千年水上文明继承和弘扬。

  一、完善遗产保护法制体系

  一是推动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相关法治建设和研究工作,开展大运河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证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立法基础性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相关法条,推动保护传承弘扬理念入法入规。二是落实《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明确实施大运河文物保护利用、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10大工程。三是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正式签署《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采取国家级科研单位与省级部门共建方式,合作开展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是强化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梳理大运河山东段文物资源构成,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勘定和重新校核工作,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组织大运河相关文保项目计划书申报、方案编制和工程实施等工作,推进运河钞关甬道深化设计等项目建设。配合河道总督署遗址保护展示和大运河总督署遗址展览馆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发掘清理近4000平方米遗址。截止目前,已完成勘探面积约3800平方米,出土陶、瓷器、建筑构件数千件套,初步了解了河道总督署整个建筑结构、布局、规模、演变和保存情况。

  二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大运河沿线非遗资源普查,整理大运河沿线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相关资料,建立了档案和数据库;指导台儿庄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临清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非遗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或展示中心等展览展示场所。推动大运河(山东段)沿线传统工艺振兴,着力挖掘大运河沿线传统工艺的发展潜力,加强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相结合。

  三、推动运河文旅融合发展

  一是编制《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聚焦文旅融合,统筹保护、传承、利用,提出重点实施十项工程,并就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制度设计。二是发展特色文旅产业,打造文旅示范区。大力推动运河沿线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游发展,重点建设台儿庄古城、戴村坝、东平水浒影视城等文化旅游项目。三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推介运河旅游资源,推出一批运河特色旅游体验路线。四是推动德州水韵德风生态综合体、京杭运河聊城段文化旅游产业综合项目等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实行金融辅导员制度,积极为项目方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对运河沿线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贴息扶持和股权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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