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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方案

2012/05/31 运行局
     

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要求,为做好全区有序用电工作,我委根据今年电力供需形势,制定了《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方案

       2、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预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广西有序用电方案

 

2012年是广西经济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广西工业化进入中期发展阶段的提速之年。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2012年工作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随着“富民强桂”战略的加快推进,一大批新增项目建设及投产,对全区用电增长形成长期稳定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受水情、电煤供应、新机组投产和设备运行状况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全年电力电量供应不足,特别是上半年,受去年水电来水严重偏枯,主力电厂蓄水不足的影响,在今年汛期前供电能力不足的局面将较去年更为严峻。为确保电力有序供应,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安全原则。努力增加电力供应,科学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快速响应原则。全区在实施错避峰响应时要快速启动不同电力缺口情况下的错避峰方案,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

(三)有保有限原则。重点保证城乡居民、学校、医院、党政军机关及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的用电;保证重点企业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用电;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用电,促进节能减排、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四)分级实施原则。有序用电由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分别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全区重点企业和各市的用电负荷指标,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区)再将用电负荷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电力用户,并负责本级有序用电的组织实施。

(五)公开公正原则。各级政府和供电部门应及时公开电力供需平衡和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情况,发布各地各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等有序用电措施落实情况,保证用电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方案执行公正。

三、工作目标

(一)在电力供应紧缺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将计划用电指标下达各市并逐级分解至县(区)、企业。

(二)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全区不出现大范围、长时间无序限电,最大限度地降低缺电对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三)安排并监督检查用户自觉错避峰、限电,提高自觉错避峰率,做到“限电不拉路”,引导用户改变用电方式,移峰填谷,提高电网负荷率。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广西电力有序供应,成立以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等单位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部门领导组成的有序用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另行安排。

各市成立由市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所属县公司(代表)、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供电企业组成的有序用电领导小组。

五、实施内容

(一)计划用电指标方案制定及下达

广西电网公司根据全区发购电情况及各地负荷水平和结构特点,编制全区重点企业、各市网区计划用电指标方案,经自治区工信委审定后下达各市网区执行。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负责全区重点企业、各市网区计划用电指标的监控实施。

(二)各市指标分解、细化、实施

各市工信委、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及其它有关供电企业根据自治区下达各市的用电指标,共同研究并分解下达本市重要企业(含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供电企业)、县(区)的指标;县(区)工信局和县级供电企业再将指标进一步分解到本辖区企业及其它电力用户。市工信委、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负责本市指标的监控实施;县(区)工信局、县级供电企业负责本县(区)指标的监控实施。

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所属市下达的用电指标以及本网区发购(区外)电情况制定本网区计划用电指标方案,分别报所在的百色市和贺州市工信委审定批准后实施。百色市工信委、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网区有序用电的监控实施;贺州市工信委、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网区有序用电的监控实施。

各市工信委、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及其它有关供电企业要摸清辖区用电负荷特性,将有序用电方案做实做细。按照“定用户、定负荷、定线路”的原则,分解细化错避峰指标,确定不同电力缺额下参与错避峰的用户明细,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三)电力用户按指标控制用电。

各电力用户根据下达给本单位的指标,通过调整生产班次、安排设备检修和生产调休等措施,进一步细化用电方案,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

(四)错避峰、限电对象及顺序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6、工业用户;

7、商业及服务业用户。

(五)错避峰、限电分类

错避峰、限电分为:自觉错避峰、限电,用户强制错避峰、限电,线路强制错避峰、限电等。

1、自觉错避峰、限电:指用户按错避峰、限电计划指标自行压减负荷。包括轮休错峰、日常避峰、紧急避峰、限电等。

2、用户强制错避峰、限电:指用户没有按错避峰和限电计划指标压减负荷,由供电部门对其实行拉闸限电(含专线用户)。

3、线路强制错避峰、限电:指由于超计划指标用电而实行对10千伏及以上线路拉闸限电。

(六)错避峰时间

日常错避峰的时间为:7:00-23:00。

(七)错避峰、限电级别

错避峰、限电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限电280万千瓦以上);

Ⅱ级:严重(橙色、10%--20%,限电140万千瓦至280万千瓦);

Ⅲ级:较重(黄色、5%--10%,错避峰70至140万千瓦);

Ⅳ级:一般(蓝色、5%以下,错避峰70万千瓦以下)。

(五)监督检查

1、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用户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自觉执行错避峰、限电的用户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2、当电网遇突发事件时,广西电网调度中心有权调整各市用电临时指标,并实施临时限电。当出现超临时指标威胁到电网安全运行时,调度中心将按照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对超指标地市限电,以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六)统计与上报

广西电网调度中心每日上午10:00时前将前一日广西电网负荷情况及错避峰用电情况报自治区工信委。

六、宣传引导措施

1、开展各项节能降耗、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了解我区面临的电力供应形势,增强公众节约用电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错避峰、限电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2、及时发布错避峰、限电信息,使用户对错避峰、限电计划心中有数,提前做好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安排。在电网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好与用户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七、其他

各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有序用电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市有序用电方案要求于4月底前报自治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