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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电力迎峰度夏情况

发布时间:2011/09/30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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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山西省实施转型跨越发展的起步之年。按照国家发改委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经济发展特点,在今年的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山西省经信委本着早谋划、早安排,重协调、抓落实,保重点、保民生的总体思路,顺利实现了电力迎峰度夏预期目标,山西电网安全稳定,电力供应总体平衡、后期偏紧,基本保障了山西省内及受电省市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一、山西省电力运行基本情况

截至8月底,山西省总装机容量为4604万千瓦,其中,省调装机容量为3358万千瓦,地调装机容量为324万千瓦,外送装机容量为922万千瓦。 60万千瓦的机组28台,166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7.6%;30万千瓦机组42台,130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9.5%。

(一)发电量及运行指标

8月份,全省发电量完成198.8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430小时,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350克/千瓦时。其中:省调发电量138.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408小时。

1~8月份,全省发电量累计完成1541.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9%;累计平均利用小时3415小时,同比增长15小时;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累计346克/千瓦时,同比下降6克/千瓦时。其中:省调发电量累计完成113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4%;平均利用小时3540小时,同比增长50小时。

(二)全社会用电情况

8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3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4%。其中:工业用电量109.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1%,;1~8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8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其中:工业用电量累计800.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8%。

1-8月份,累计外送电量440.3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8%,下降原因主要是特高压检修导致送华中电量同比下降29.56%。

(三)电力平衡情况

1-7月份,全省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没有出现限电现象。由于发电企业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电煤价格的不断攀升和电煤采购能力下降等因素,从8月13日开始,全省缺煤停机容量不断增加,开始出现限电现象,限电负荷持续在200万千瓦以上,8月31日,最高达到254万千瓦。进入九月份,全省电力缺口逐步缩小,供需趋于平衡。

二、积极应对,加强协调,有效保障全省电力供应

(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有序用电秩序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全省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一是在6月7 日,省政府君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及电煤供应问题,省经信委就电力迎峰度夏形势及应对方案进行了汇报,王省长就保障电煤生产和运输、现役发电机组运行、电网调度和有序用电、帮扶发电企业走出困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是在9月7日,省政府李小鹏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近期全省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提出当前保障电力供应的具体措施。

三是按照国家有序用电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全省用电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批复了省电力公司的《山西电网2011年有序用电方案》、《山西电网超计划用电和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要求各市进一步细化有序用电方案,提出分区域、分线路有序用电、有序限电方案,拉限电方案一定要落实到具体的高耗能企业,方案编制要结合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有创新理念,有可操作性。

四是提出了改变传统的“敞开口子”供电方式,进一步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电力使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的新理念,对前几年全省各市及分行业用电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之后,结合今年经济发展目标,下达了《二○一一年全省用电量调控目标》,对各市全年用电指标按GDP增长速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等进行了预分配,要求各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耗电、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把保民生、保农业、保重点用户的用电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全省人民生活正常用电。

2、要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和“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点不拉线”的原则进行有序供电,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的拉路措施,即使拉闸限电,也要求拉点不拉线,更不能拉面,尤其不能拉限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用电和农业灌溉用电,做到重点限“五”优先保“六”的有序供电方案。重点限“五”:一是违规建设项目;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三是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四是景观照明、亮化工程;五是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优先保“六”:一是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三是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四是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五是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六是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3、对列入关停的钢铁、焦化、电石、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企业,坚决停止供电,实施依法关停;压缩直至停止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用电;对自备发电机组因缺煤停机,等量减少其自备用电项目的用电负荷;对高载能企业所建的发电机组因缺煤停机,相应减少其用电负荷的50%。

4、严格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遏制新增污染源和高耗能项目的增长。对涉及煤炭、焦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水泥、化工等行业新报装的用电项目,用电负荷在1万千瓦以上的,由省电力公司报省经信委核审;用电负荷在1万千瓦以下的,由市级供电公司报同级经信委核审,核审同意后方可办理用电报装手续。

(二)强化管理和考核,努力增加发电负荷

1、深入发电企业调研,了解发电企业的运行和电煤储存情况,一是督促发电企业,克服电煤涨价、运输困难等不利因素,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加全省电力和热力的有效供应;二是积极协调煤炭、铁路等部门,努力增加电煤的生产和运输,满足火电企业正常发电需要;三是不断研究探索如何从根本上帮助发电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电煤供应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多次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省政府报告当前发电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提出帮助发电企业走出困境的分阶段解决方案,目前分阶段方案已分别上报省政府。

2、建立和完善全省电力运行日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及时了解全省电力供需情况、电煤库存情况、发电机组的供热及发电出力等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预测电力供需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全省供电和居民供热的需求,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科学调度,强化机组运行考核管理,建立发电机组运行信誉档案。对非计划停机和因缺煤停机的发电企业,增加不良信誉记录,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惩罚力度,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通过减少发电量调控指标进行惩罚;相反对于多发满发的发电企业,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奖励力度,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发电量调控指标进行奖励。

4、要求省电力公司统筹安排发电企业的设备检修时间,尽量避开度夏高峰。充分利用区域电网配置电力资源的优势,科学调度,多渠道寻求省外电力电量支援,想方设法多购电、多供电,努力缓解省网电力供需矛盾。

5、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加大电煤供应的协调力度,对因缺煤停机,不能按调度要求负荷发电的电源点所在市、县,在实施有序用电时,要相应加大该地区10-15%的限电负荷;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电煤供应,辖区内发电企业没有因缺煤停机且平均负荷率在90%以上的市、县,要相应减少该地区5-10%的限电负荷。

(三)加强电网安全巡查,完善预案措施

要求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电网的巡查,要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采矿、化工、冶炼等高危行业和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在执行停限电序位时,电网调度部门必须经同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书面通知用户,做好思想工作和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企业保安电源的供电能力,杜绝因人为采取拉限措施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要做好大范围限电情况下的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山西省经信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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