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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电力迎峰度夏情况

发布时间:2011/09/30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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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省电力供需形势较好,电力供需形势良好,电网尖峰备用容量充足,由于本省和东北区域装机容量的增加,加之电煤库存稳定,尽管电力需求规模不断扩大,但辽宁电网目前可以满足电力需求,没有出现拉闸限电情况。尽管辽宁省没有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但辽宁省经信委仍然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考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辽宁省于2007年6月制定印发了《辽宁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辽经电力[2007]162号),使全省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下有序供电、有序限电和有序用电规范化、制度化,以更好地做好全省电力供应工作。

虽然今年辽宁的电力供需形势基本稳定,但辽宁省经信委仍然按照《辽宁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省电力公司和各市经信委制定地区有序用电方案,对省电力公司组织编制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进行审核、批转实施,并将全省有序用电方案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以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二、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全国电力迎峰度夏会议,全面部署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6月10日,组织全省发电集团、煤炭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认真收听收看2011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电视电话会议后,辽宁省接续召开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讲话,对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形势。保证辽宁省电力平稳迎峰度夏仍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主要包括用电量不断创出新高;要警惕南方“电荒”波及辽宁省;高耗能、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极端气候可能对电力供应造成影响。

二要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环节的生产供应。具体包括:1、省内重点煤炭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好夏季生产,努力提高煤炭产量,增加煤炭资源,优先供应发电用煤,积极履行电煤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2、发电企业要加强与煤炭生产企业的沟通协商,积极采购煤炭,特别是省外煤炭。稳定增加煤炭库存;搞好发电机组的设备检修和保养维护,保障用电高峰出力,避免发生非计划停机和缺煤停机现象;3、供电企业要搞好供电网架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电力的安全正常输送;要加强电力调度,合理安排跨省输电,满足全省电力需求;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工商企业和居民错峰、避峰用电;4、铁路及公路运输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运力,优先满足电力用煤的运力需求,保证电煤运输,督促煤炭和电力企业衔接资源和运输计划,提高装卸速度,加快铁路车皮周转,必要时可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5、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三要密切配合,确保安全顺利度过夏季用电高峰期。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省经信委要发挥煤电运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要及时掌握迎峰度夏期间煤、电、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煤炭供应、运输、电力生产供应等方面的问题,继续保持部门间的密切沟通,发挥部门之间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对煤电运的需求,为全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电力保障。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对电熔镁行业生产用电实行错峰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的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辽宁电网供电能力和电熔镁砂企业生产特点,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省经信委会同省镁办、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迎峰度夏期间加强电熔镁砂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辽经信电力[2011]137号),决定对全省的电熔镁砂企业加强管理,对新增报装容量实行核准制度,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对电熔镁砂企业实行错峰用电,即把晚班生产的开始时间由原先的21时推迟到22时30分。

从这项措施的执行情况看,效果比较明显。通过对电熔镁砂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有效地削减了全省尖峰电力150万千瓦,提高了风电接纳能力100万千瓦,同时,提升了火电机组运行负荷率,降低平均煤耗。(辽宁省经信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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