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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有序用电工作经验交流

2011/07/25 运行局
 

有序用电管理是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绿色北京”建设,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强化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通过努力,北京市电力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电力供需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电力节能减排和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有序用电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有序用电调控体系逐步从电力应急协调向建立长效机制转移。北京市发改委针对北京市供用电特点,创造性地提出预调可中断负荷补偿和应急可中断负荷补偿的概念,从预测预警、运行监控、应急处置三个层面安排可中断负荷补偿管理工作

二是调控手段逐步从单纯行政命令向政策、价格、技术引导转移。在总结以往组织企业轮流周休、高温休假、设备检修等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局部地区供电瓶颈和电网事故情况下出现的局部供需缺口,利用区域负荷调控、可中断负荷补偿等手段,优化局部地区电力供给,以最小社会成本保障局部供电瓶颈供需平衡和全市电力供需平衡。

三是调控重点逐步从负荷控制向提高能效转移。转变负荷调控方式,鼓励重点用电单位在用电高峰到来前开展节能移峰改造工程,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参照此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在用电高峰期间,鼓励工业企业主动错峰避峰,合理用电。

二、有序用电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研究编制“十二五”电力综合资源规划。结合北京市“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与电力传统电力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科学预测电力需求的基础上,分析地区供电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针对区域供电网络,将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作为一类资源与供应侧资源统筹平衡,研究电力综合资源规划的方法和模式,完成电力综合资源规划方法和方案研究,为北京市电力“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调整峰谷电价时段,充分发挥峰谷电价杠杆作用。近年来,北京地区用电情况发生了变化,近三年100%的夏季最大负荷出现的7月、8月,28%的尖峰负荷出现在7月—8月的下午非尖峰时段。为此,在不改变尖峰电价标准前提下,将16:00-17:00由平段调整为尖峰时段,20:00-21:00由尖峰时段调整为高峰时段,并将尖峰电价执行期由7、8、9三个月调整为7、8两个月。此项措施预计可转移尖峰负荷20万千瓦,有效改善度夏用电高峰期间电力供应矛盾和实际用电尖峰负荷与尖峰时段偏移的状况。

 三是制定《区域电力需求动态调控方案》,落实区域负荷调控指标化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对市电力公司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进行双0.3%的考核。同时,按照本市2011年预测的供电缺口,结合各区县最大负荷等因素向各区县下达需求调控指标,并将需求调控考核工作纳入各区县年终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四是出台《可中断负荷补偿暂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要求和北京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出台了《北京市可中断负荷补偿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

三、有序用电宣传工作逐步深入

为了更好地推动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在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北京市安排专项资金建设了“北京电力展示厅”,该展厅涵盖了电力科普、需求侧管理、供电服务和电网新技术、政策宣传等主题。展厅作为宣传能源发展战略和电力管理相关政策的窗口,通过大量生动、详实的资料,利用光声影等手段的综合运用,为大众形象地宣传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重要意义和实现途径。目前,该展示厅已作为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为大中小学生开辟了第二课堂和专业实习基地。另外,该展示厅拟整合电力公司、科研院所和节电服务单位等多方资源,通过信息和技术共享,打造一个节电产业信息联盟,共同推动北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及有序用电调控工作。

同时,为做好用电高峰期间电力保障工作,北京市发改委通过召开供需形势新闻发布会,发布节电倡议书,举办专题宣传教育和制作节电访谈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倡导工业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下,主动错峰、积极避峰,合理用电。

四、能源在线监测为有序用电提供技术支撑

自2006年初政府机构用能计量系统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先后对54家政府机构和1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了能源在线监测。能源在线监测主要是以用户侧数字式多功能电能表为主要数据源,利用远方监控终端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GPRS网络平台实现数据传输至监控主站,通过数据统计、挖掘、分析,为政府和用户决策提供帮助,是构建电力有序用电管理系统的基础。目前,北京市已实现了对电力等能源需求的动态跟踪,初步建立起了电力监测、供需预警、需求调控、服务用户的综合管理平台和体系,为开展电力有序用电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持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当前,北京市有序用电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缺乏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撑、缺乏引导资金和激励机制等困难。为此,下一阶段北京市发改委围绕“完善法律法规、创新技术手段、支持重点项目”的思路,提出了电力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法律法规,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今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进一步指明了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具体要求。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支持体系,出台《北京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是界定出北京市电力有序用电管理的内涵和外延,从而确定立法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各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电力有序用电管理可中断负荷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四是明确有关的法律责任及奖励,使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合全市能源在线监测平台,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整合现有在线监测平台功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服务机制,并充分挖掘在线监测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功能,提高系统利用效率,为用户节能减排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扩大能源在线监测范围,探索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在线监测;以60家政府机构为试点,建立政府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公共机构,特别是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大型公建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计划到2012年完成420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和动态监测。推进全市用能监测平台的标准化和统筹力度,建设市、18个区(县)和用能单位三级统筹的节能在线监测体系,为有序用电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利用智能电网技术,提高有序用电管理水平。

 “十二五”期间,利用智能电网技术,建设全国智能电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在未来科技城建设自动化配电网、智能调度系统和高级量测体系,建设高可靠性智能电网示范项目,选取适当区域建设自动化配电网、智能调度系统和高级量测体系,实现智能调控电力负荷功能,提高有序用电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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