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18年起连续四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城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2018年至2020年累计投资6.4亿元,对101个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惠及居民32750户,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面貌,提高了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一、“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对上报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清单逐一进行实地查看,剔除不符合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指导项目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单位对小区方案进行研讨,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清单。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散、乱的特点,指导以县(区)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施工,将清单内零散的小区整合成一个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中标企业统一设计、施工,有效地化解以往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变更多、衔接节点多等问题,大幅提高改造效率和改造质量。
二、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自2019年以来,漳州市已累计获得各级补助资金4.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较好缓解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同时,统筹地方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由财政承担的资金列入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获得额度缓解建设资金紧张问题。芗城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7540万元,专项债额度安排1.5亿元(已发行0.7亿元),有力支撑了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作。
三、统筹各方出资力量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制定《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引导居民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改造内容)、政府财政支持(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市县优先安排财政预算、发行新增债券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管线单位出资(根据产权归属原则与管线单位协商确定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改造)、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和加大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点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支持利用未来运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利率、期限支付)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改造资金仍有缺口的由财政统筹解决,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四、发挥党建引领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管理与改造同步推进、无缝衔接,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专业化、常态化,保障改造提升成果。镇(街)根据小区实际,指导小区居民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物业服务或自治管理)。出台《漳州市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业主大会运作、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费和经营性收益管理等,实行托底管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应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由镇(街)委托其统一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实行托底过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