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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强化中央资金示范引领推动老旧小区焕新升级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投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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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以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助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在保持城市肌体肌理、街巷格局、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加大资金配套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全面动员社会力量、规范创新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配套建设资金保障。2019年至今,长沙已高质量完成600多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直接受益居民50余万人。经过改造和配套建设,留住了城市记忆、完善了城市功能、彰显了城市温度、提升了城市品位。

  一、精准发力,强化中央资金示范引领。在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配套资金申报下达过程中,长沙各级发改、人居(住建)、财政等部门始终坚持事前有会商、事中有协同、事后有总结,确保中央和财政资金精准用到最需要的地方。2021年,长沙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3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4亿元,合计带动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投入资金15.72亿元。长沙现已发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78亿元,2021年新增8个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清单;同时,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市级奖补标准提高至不少于6000元/户,区级按照1:1的比例配套到位,对一批重点项目市财政按照600—8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全年市财政共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1.15亿元、加装电梯奖补资金2000万元,并设立1.15亿元的城市更新奖补专项,根据年度投资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二、拓宽渠道,夯实改造财力支撑。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下,多渠道融资加快项目落地。一是探索“项目资本金+市场融资”模式。采取市级独资、市区合作或区县独资、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组建市场化城市建设运营主体,通过整合片区土地开发、房屋出租、养老医疗教育设施、社区商业、停车场、水电气网等各类经营性资源,推动实现片区收益平衡。今年长沙向市城市更新公司配置项目资本金4亿元,大大增强了城市更新市场的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二是推行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长沙市政府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城市更新合作协议,“十四五”时期拟合作金额1000亿元,通过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等工作。三是发挥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探索成立城市有机更新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滚动开发,专门用于支持城市有机更新。

  三、广泛动员,推动共建共管共享。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渠道资金和各类资源,统筹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是探索协商出资、统筹实施的建设模式。从解决群众基本生活所需入手,规范梳理老旧小区改造可整合的建设内容,尤其是将老旧小区供水改造、电力“专改公”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有机结合,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协商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改造,统筹实施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加快改造进程。二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分类引导。对纯居民性老旧小区,坚持社会参与,采取政府—社会—群众共建共享模式,探索建立“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业主自筹资金”三级共担可持续的资金筹措机制,比如雨花区桂花小区引进北京愿景集团参与小区二次改造,通过综合提质改造、物业管理服务、社区空间运营、养老抚幼配套服务等方式,最大化释放老旧小区改造的经济、社会效益;对纯单位型老旧小区,采取政府—单位—群众共建共享模式,规范引导单位及各方共同出资,并对改造过程进行共同监督,实现改造成果共享。比如国家林业和草原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宿舍小区,由居民共同出资已经完成电梯加装5台,辖区单位将投入约977万元新建约90个车位的立体停车库;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鼓励原产权单位按政策给予资金支持。比如望城区把握住“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契机,积极支持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向总部成功申请“三供一业”改造资金近2500万元,有力保障了中南老旧小区顺利改造建设。三是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挖掘各类闲置资产和广告牌、停车场、充电桩、养老抚幼等各类改造形成资产,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和改造。2021年,长沙县指导泉塘街道老旧小区引入第三方机构打造养老服务中心,为小区退休人员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

  四、创新模式,实现改造最大效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要重过程、也要利长远,长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规范资金使用和创新成果管护入手,真正做到老旧小区“改”得称心、“管”得满意。一是高效管理项目资金。出台《长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主城区重点城市更新片区(单元)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把资金使用、实施进度、项目质量、任务完成、居民满意度等情况纳入绩效评价,确保有效发挥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二是推行社区党建引领。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步路”难题。长沙县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了“红色物业”,天心区、芙蓉区在老旧小区改造前,以承诺函的形式由小区居民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自治等方式,形成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分类施策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小区后期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共同维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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