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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立道路路况和气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经济运行调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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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道路运输工作,有效发挥路况信息和天气预警对春运安全服务的提示引导作用,实现道路运输组织优化,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辽宁省交通厅、公安厅、气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路况和气象信息互通共享 更好提供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就路况和气象信息共享工作作出三点工作安排:

高度重视春运信息互通共享。运输企业及时掌握交通管制信息和气象信息对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障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有效推进路况信息和气象信息互通共享。

确保实现春运信息互通共享。各地区交通、公安、气象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交通部门负责切实做好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的统计工作,重点单位主要包括: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重点岗位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和运营负责人以及安全、运营部门负责人,市县两级运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客运、货运负责人和安全、客运、货运部门负责人等。公安部门和气象部门按照要求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重点单位中重点岗位人员的手机上,运输企业要根据相关信息,及时调整运输计划,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常态化机制。各级交通、公安、气象部门要以春运为契机,全面启动路况和气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以实现重点单位和岗位人员全覆盖为目标,努力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和气象信息互通机制,认真总结研判,密切工作配合,积极促进路况信息和气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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