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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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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升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23年可取得突破,且需要跨区域协同解决的创新需求,分批布局、协同攻关,生物医药类可以里程碑式分段推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围绕重点产业培育、科技惠民示范等,自主布局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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