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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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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出台了《安徽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财税支持、金融支持、保供稳价、稳定工业投资、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31条针对性举措。

  在财税支持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将“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举措。

  在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等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加大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和高技术企业支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等举措。

  在保供稳价方面,提出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和大宗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省内重点企业基础原材料量价监测,加快铁矿、铜矿等矿山开发项目建设,提升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等举措。

  在稳定工业投资方面,提出实施优质企业引育等六大投资专项行动;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等改造,加快推进一批特高压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建成一批电厂等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开展补链延链固链强链行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实施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外资外贸发展,加大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等举措。

  在要素保障方面,提出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动态更新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举措。

  此外,今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也从现行的60%最高提至90%。安徽省在返还范围上,延续去年做法,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纳入“免报直发”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在返还标准上,坚持上限原则,对非企业参保单位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落实待遇,返还比例从去年的60%顶格提高至90%,尽可能给予市场主体更多支持。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改造,安徽省将从组织领导、财政支持、要素保障、投资环境四方面发力,为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供强劲支撑和有力引导。对企业实施“四化”改造,省级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500万元。对企业 “四化”改造项目3年期以上贷款,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0%的给予贴息,最高500万元。

  《行动方案》还提出,建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安徽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政策,全力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堵点、卡点,保障工业运行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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