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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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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八个方面共45条政策,通过“五个聚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聚焦稳增长促生产引导企业抓先机促生产。在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2022年一季度生产安排。支持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提升产能利用水平。截至2月22日,全省工业企业开复工率98.9%,工业产能恢复率103.4%,全省工业生产实现节后快速开复工。

  二是聚焦抓投资抢进度。千方百计推进项目投产达产。分解下达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技术改造投资增速等目标任务,对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立省市县分级联动跟踪督促机制。同时,对在一季度投产且实现50%产能利用的制造业项目,省与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实行先兑付再验收,推动项目尽快在一季度形成产出增量。

  三是聚焦稳产业链保畅通。不断加强产业链安全和韧性,制定“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策”“重大事项直通车”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力争2022年组织实施省级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60项以上、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100项,新增首台(套)产品200项、推广应用100项。加强长三角产业链合作,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深度合作。

  四是聚焦稳预期强信心。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浙江省级层面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法治信心。

  五是聚焦减负担降成本。在降低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涉企收费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再加上国家、省级层面继续执行的政策、国家层面预计将延续的政策等,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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