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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扎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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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扎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金名片”,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近年来,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及时学习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打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把服务提供到位、把职责履行到位,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形成了主体数量多、覆盖领域广、体制机制活、创新活力足、社会贡献大等鲜明优势。

  一、强化政策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破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痛点堵点难点的关键抓手,是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及时雨”“定心丸”,不仅要制定好政策,更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浙江坚持做实做细政策落实工作,持续推动市场准入、科技创新、融资支持、减税降费等系列政策措施精准有效落地。

  健全政策体系。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以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为目标,谋划出台“民营经济32条”,创新实施招标投标“七个不准”、要素保障“3个70%”等政策。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计划安排1000亿元以上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无还本续贷4000亿元左右。

  强化数智赋能政策直达快享。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版的“政策计算器”,采取设区市统建的方式,建设政策兑现平台,通过政策拆解、企业画像、智能匹配,把“民营经济32条”等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实现政策直达快享、企业免申即享。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梳理免申即享政策1万余个,免申即享兑现金额达410.45亿元。

  加强政策宣传和督导评估。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营经济32条”“8+4”(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等8个领域政策,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等经济政策。全面开展“民营经济32条”实施情况评估,聚焦拖欠账款、金融保障、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问题,迭代完善政策举措,增强政策实效。省统计局问卷调查显示,“民营经济32条”政策总体满意度达到94.9%。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总结提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和创新实践成果,先后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4年,浙江民营经济总量达到6.1万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7.4%,浙江106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连续26年居全国首位,民营企业和制造业、服务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等榜单上榜企业数量均居首位,首次实现大满贯。

  二、发挥主体作用,民营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排头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必须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步伐,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引领推动产业升级,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浙江聚焦平台建设、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强化政策供给,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弘扬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精神。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创平台建设。目前,浙江31家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中,民营企业为22家,占比71%;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中有4家由民营企业牵头建设;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民营企业建设联合实验室。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物科技、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布局重大科技专项,突出市场需求导向和企业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取得了全国首款国产化物联区块链智能操作系统等重大科技成果。

  面向民营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权分享给科研人员,从源头端优化科技成果供给机制,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探索实施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的“先用后转”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向民营中小微企业下沉。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建设,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活力、创新活力。目前已有128个项目成功吸引民间投资3189亿元。支持浙江三澳核电二期、三门核电三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等项目新引进民营企业股东,民间资本股比分别达10%、10%、8%。

  构建优质企业培育体系。按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培育梯度,构建“筛选建库—诊断指导—对标提升—融通对接—精准服务—成长评价”6个环节,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87家企业入围“2024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榜单”,100家企业入围“2024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杭州六小龙”爆火出圈,硬核科技民营企业矩阵加速崛起。

  三、提升开放能级,民营企业成为“地瓜经济”的“主枝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浙江要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是外贸大省,200多万浙商遍布全球,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全省的80%以上,民营经济是外贸增长的主引擎,必须引导、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在主动服务开放强省建设中找准定位,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高起点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浙江坚持高水平“走出去”闯天下与高质量“引进来”强浙江有机统一,推动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在更大空间内实现更大发展。

  加快培育民营跨国公司。制定《加快培育浙江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形成“浙江总部+全球基地”模式,带动产品、装备、标准“走出去”。截至2024年底,建成省级和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20家、认定浙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220家。

  深入开展“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组建海外拓市场团组,鼓励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拓市,2024年派出4000余个团组、联动企业超过2.1万家次、达成意向订单超1920亿元。2024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4.3万亿元,同比增长8.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0.8%,其中,出口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0%,有出口实绩民营企业首次超过10万家。

  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出台《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聚焦产业升级、主体引育、模式创新、路径探索、布局优化、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等关键环节,统筹实施主体引育壮大、平台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能、生态体系赋能、服务保障提升等五大行动,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能级跨境电商国际枢纽省。

  持续深化国际贸易领域重大改革。加快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重点建设国际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工基地、海事服务基地,以及贸易中心和交易中心,深度参与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交流合作,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重点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完善跨境电商规则、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探索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经验。

  四、履行社会责任,民营企业成为共同富裕“助推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企业在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最大优势。浙江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2024年,浙江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1060.1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6.8%,平均每7个人中就有1个是老板、每20个人就拥有1家企业,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浙江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目前,全省共有3945家企业(商会)结对帮扶3527个村,项目投资总额达308亿元,传化集团、天能控股、天通控股、蚂蚁科技等7家企业入选全国“万企兴万村”首批优秀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传化集团“杭州萧山区谢径安·传化农创村项目”一期2023年10月建成运营,目前已直接带动村民增收1300万元,直接带动超过300位村民就业。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山海协作”建设“共富工坊”。深化浙商助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深化“共富工坊”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和更多就业岗位。正泰集团等一批民营企业积极投资山区海岛县,总投资达668.7亿元,为缩小地区差距作出了积极贡献。

  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布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总结分析浙江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特征,公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领先企业名单。中天控股集团、万丰奥特控股集团、珀莱雅、恒逸集团等4家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其中,中天控股集团深耕公益30年,年均公益慈善支出2000万元,已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6万人。

  五、弘扬“四千”精神,浙商成为浙江文化的“活招牌”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曾撰文指出:“浙江之所以能够由一个陆域资源小省发展成为经济大省,正是由于以浙商为代表的浙江人民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正是由于历届党委、政府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支持,放手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浙商的“四千”精神。浙商“四千”精神书写了民营经济的传奇。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把关注浙商、呵护浙商、服务浙商、成就浙商作为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四千”精神作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持续增强浙江综合竞争力,成为浙江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强大支撑。

  强化企业家精神的法治保障。2024年11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形式明确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战略定位,将亲清政商关系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保障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统筹组织讲好浙商故事。连续两年制定印发浙江省民营经济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内容和宣传力量统筹组织,积极挖掘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特色亮点,常态化讲好浙商发展故事,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

  多形式多途径弘扬传播。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联动,通过专栏专题、评论访谈、典型宣传等形式,展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如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潮新闻客户端分别推出“大显身手正当时”“民营经济乘势而上谱新篇”“浙里寻新记”等专栏,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我们可否期待下一个传奇》《“金名片”越擦越亮的密码》等一批阅读量“10万+”的文章。

  六、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最佳“软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政务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行效率、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是支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资源。优化政务环境就是要从企业视角出发,紧贴企业需求,坚持“制度+技术”双轮驱动,不断优化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让民营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浙江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便利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全面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全省所有市、县均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企业的枢纽,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让企业“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目前,各地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均入驻涉企服务事项达230项。

  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省市县分级建设“企呼我应”应用,“一个口子”归集各个渠道的企业诉求,根据诉求类型和事权归属,分类分层分级处置。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并建章立制,力争解决一个诉求、破解一类问题。2024年,市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均办理涉企问题1000多个,办结率90%以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统筹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等一系列制度,加强涉企检查监督。2024年度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7.4%,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7.1%。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精准实施“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切实解决检查频次过高等突出问题。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出台《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紧扣政商“亲清”边界问题,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重点对政商交往高频事项进行规范,推动政商交往有规可依、有度可量,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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